袁世凯承认日本要求二十一条。
附节蒋介石《中国之命运》
“日本西进政策,因列强监视,未敢遽逞。欧战起,日军即驱德军离青岛而占领之,适世凯图变国体,遂提出要求二十一条,中分五号。第一号,规定中国政府允许日本享受德国在山东之一切权利。第二号,声明日本在南满及东三省有无限权利。第三号,许日本以管辖汉冶萍矿厂之权。第四号,中国不得以沿海各地租借他国。第五号,规定聘用日人为财政军事顾问,并许合办警察、军厂及布教、筑路等权利。日本通告列强,仅次重要之十一条。事为本党所闻,宣告全国,群起反对。乃袁氏急谋称帝,二十五日正式签订中日协约。”
“日寇要获占中国全国为他的藩属和奴役。”
“……所以我常说日寇所揭示的二十一条精神,实际上乃是集各种不平等条约的大成……
“举凡中国政治、法律、军事、警察、赋税、交通、矿产、盐务、宗教、教育,一切立国所需文化、国防、经济的要素,在精神与事实上,早已在各国累次所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出卖、断送、分割无遗了。二十一条乃是把列强所分享的特权,集中而加强于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而由他来独占、来垄断罢了。
“……二十一条,最为凶狠!最为毒辣!这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对中国的侵略政策又进了一步,就是他由‘瓜分政策’而变为‘独占政策’了。”
1923年【8月19日】
轻经大连湾,登岸逛街市,慨然曰:“此横滨缩影也。华人聚居者约有七万,诉讼皆听于日人,并会审公堂而无之,关东州不能设一中国学校,又不能派一官吏,并不能如在外国置一领事。吁,深可痛也。”夜搭南满车北向行。
撰《刊哀思录所感》成,寄沪附印,卷终。
19日,到达大连。这是1914年之后隔了9年再度踏上东北国土。而在这9年中,中日之间发生了“二十一条”要求(1915年)、“郑家屯事件”(1916年)、“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1918年)、“出兵西伯利亚”(1918年)等事件,日本势力在东北伸展的情况,已经和9年前大不相同。
日本租借地的大连市,已经不像中国的地方,而成为同是港口都市的日本横滨之缩影,使人感到这就是日本的领土。在大连居住的中国人约有7万,诉讼裁判权完全由日本人掌握,连会审公堂都没有设置。在所谓“关东州”地区,虽然是中国的领土,却不能派一个中国官吏,甚至不能如在外国那样设置一个领事,而且也没有一个教育中国人子弟的中国学校,实在是可悲的现象。
在到达大连的这一天,蒋介石为编集《哀思录》而撰成《所感》一文,寄往上海附印于卷后。《哀思录》是集王太夫人之丧来自各方面的哀挽文字,由同志叶楚伧代为编辑的纪念集。
附《哀思录》所感
哀思录,是中正生平所最哀痛而不能忘者之一种纪念,非世俗之光前裕后。生荣死哀,以亲丧为荣,如旧社会之所谓荣哀录者可比也。曾忆中正十二之年,先妣命中正出就外傅时,中正依恋啼泣,至不堪言状,一如远离膝下,为人生唯一之痛苦者。当时童稚梦梦,但觉寸心如割之不能忍,而不知慈母之心究作如何感想也。至今母丧告毕,制服将阕而未阕之前一日,以命令与时势所迫,不能不舍墓庐而远行,守制未终,殊为私心之难安而不能忍者也。从此,道途日远,何时复得回乡扫墓,顾前思后,悲戚无异于二十年前初就外傅之日。余性顽陋,且习于安易,曾不愿远离乡国,茹苦耐劳,以苏武、班超自期者。而对于友爱同志,公义私情更不能漠然忘怀,时作杨柳依依之念。及见经、纬两儿来沪远送,此心怦怦,益难恝置,乃知父母爱子之切尤甚于孺子之慕其亲者。回想先慈当时不忍舍中正外读而生离,与其易箦之际,不忍死别儿孙之悲惨神色,尤令为子者抱终身无穷之痛也。今既舍墓庐而远行数万里之外,而于先慈遗训中之学校墓庐,及可留为后人之纪念者三事,不能一一遵行,以毕先慈平生之志。乃于起程之日,特托吾同志楚耸先生搜集先慈丧葬中之文字,辑为一编,名曰“哀思录”。赠送亲旧,以志不忘。是亦中正离国远行之一纪念品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