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导读】
利用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是当前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警方通过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特点的剖析,提出了有关防治对策……
【案例正文】
2002年10月17日,福建省龙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角美镇一出租房内,当场抓获两名正在利用电脑网络,向全国各地手机用户大量发送虚假短信息骗取钱财的犯罪嫌疑人。经查,这两名犯罪嫌疑人黄某和陈某利用电脑网络,选择全国各地手机用户不同号段,大量发送比如“恭喜:你的手机号码巳中美国戴尔抽奖活动中的二等奖”或“您在我们红旗公司手机号码抽奖活动中抽中二等奖,奖电脑一部,手机一部,价值两万余元,请来领奖”等短信息,并留下咨询电话,引人上钩后,骗取邮寄费、所得税等汇人其提供的银行账号。仅今年8月份一个月,他们已诈骗得逞八起,涉及金额回1.4万余元。
利用手机短信诈骗犯罪是当前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为此龙海市公安局根据工作实践,通过对手机短信诈骗犯罪特点的剖析,提出了有关防治对策。
手机短信诈骗犯罪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首先是隐蔽性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一是伪造或利用他人证件多头开户。诈骗者通常不自己去银行开户,而是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或雇请民工,用他们的身份证一次性开很多不同的账号,一笔款进账后就不再使用该账号,所以跟踪起来比较困难。二是异地取款,减少临柜交易。诈骗者骗取钱财虽然是通过银行,但一般并不经过柜面,而是选择自动柜员机异地取款,这些资金的流动并不经过人工操作,所以银行不可能针对某一个账号加以注意和跟踪。三是大量使用无需身份证登记的电话卡,一旦得手,立即废弃。犯罪嫌疑人专门购买多部手机,且使用的手机号码基本上是神州行卡,登记不需要身份证,有的用于与团伙成员之间的联系,有的用于发布信息,有的用于与客户联系,一旦诈骗得手立即将该手机卡废弃,以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四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防行迹败露,他们往往在甲地开户、乙地作案、两地取款。以龙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侦办的这起短信诈骗为例,犯罪嫌疑人均选择在福州或厦门开户,在角美镇发送虚假短信,在漳州取款。他们甚至使用异地购买的手机卡与受害人联系,尽一切可能混淆侦查视线,同时避免与受害者或其他人员接触。五是诈骗小额钱财,减少案发风险。犯罪分子采用“化整为零”的方法,每次诈骗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1000至2000元,一来可减少受骗者的警惕性,二来一旦犯罪行为得逞,由于损失金额小,受骗者也多数不及时报案甚至不报案,致使公安机关无法串并案,有的甚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由于无人报案作证,证据不足而难以继续开展侦查,导致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其次是结伙作案多,组织化程度高。这些短信诈骗犯罪分子多为同村或同乡亲属组成,有的专门组织策划和操纵8B罪团伙,有的负责。发送虚假短信息、有的充当“联系人”说服打来手机咨询的人汇款领奖,有的专门负责办理银行卡账号,还有的专门负责取款,分工负责,联合作案,得手后坐地分成。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认真做好犯罪准备;购买手机、电脑、手机卡及相关软件,伪造多张身份证,开设多个银行账户,然后大量发送虚假信息诱人上当。
第三是具有极大欺骗性。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贪利”、警惕性不高的心理弱点。通过发送大量所谓的中奖信息展惊中奖者将奖品运费手续费、个人所得税等百余元至上千元不等汇人指定账号,或是假借“六合彩”透码之名、要求汇人咨询费。然后坐等“鱼儿”上钩。由于诈骗的每笔数额不大,容易使手机用户产生“用小钱换大钱”的趋利心理,加上诈骗者通常都善于抓住受害者贪小便宜的心理进行煽动,使受害者轻易消除戒备心理,受骗上当。在角美镇手机短信诈骗案中,仅犯罪嫌疑人黄某被抓当天,就接到数十人打来的咨询电话。最后是侵害日标外向性明显。犯罪嫌疑人多以福建以外的各省市,特别是东北、西北等内陆边远省市为侵害目标。这些地区的人对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公司企业营销策略不了解,容易相信“中奖”的可能性,且离作案地远,不便亲自前来领奖,多数会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所谓的“奖品”,正中犯罪分子的圈套。犯罪嫌疑人黄某、陈某的八名受害者中,就有四名黑龙江人、三名重庆人、一名湖北人。
由于手机短信诈骗涉及面广,侦破工作难度大,对此,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协同作战。
一、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区域合作,开展专项打击。对受害人报案要及时受理,迅速开展侦查,并及时向各派出所、企业单位、金融部门及旅店业通报犯罪动向,做好防控工作,力争将案件控制在初始阶段。各地公安机关要打破区域界限,充分发挥整体作战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协作配合、联手打击的合力,对犯罪分子特别是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实行严打重惩,彻底消除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二、有关服务部门要开展清理整顿,固本强基。一是加强银行、金融、移动通信部门与执法部门间的合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国性清理、整治制售假证件的联合行动,加强对手机短信、因特网中所谓“六合彩特码”、“中奖”等广告以及街头巷尾传发、张贴的“办证”信息的监控。收集、甄别,从源头上遏制制售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和虚假短信的传播活动。二是加强对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和犯罪分子经常涉足的吃、住。行、销场所的管理,坚持经常性地开展治安检查,及时发现此类犯罪的苗头和倾向。三是提高金融、电信部门的安全防控能力,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提高临柜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证的识别能力,增加金融服务场所的防控措施,改进和增加摄像监控系统等。
三、认真开展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伎俩,同时通过犯罪分子惯用发送信息的渠道(如手机、因特网等)发送警示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提醒群众,谨防上当受骗,增强防骗意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高识别能力和抗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