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26日电(记者李寒芳)福建省海洋工作会议26日公布《福建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暨“十一五”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2010年使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特别保护区从目前的14个增加到20个,努力恢复近海海洋生物资源。
专项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加强现有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新的保护区,到2010年初步建成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保护区网络。
专项规划提出,控制和压缩近海捕捞强度,继续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休渔制度,提高海洋生物物种多样性指数,探索保护濒危水生物种的有效方式。
福建在中国率先出台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现已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11个,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3个,还建立湿地保护区39处,总面积37万多公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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