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经确定了首批11个奥运立法项目,内容涵盖宗教、旅游、食品安全、安保、志愿者招募等多个方面。据悉,这11项立法内容已经列入了今明两年的立法计划。
据悉,这些已经确定的立法项目包括:
对于外国人参加宗教活动问题的立法,将主要通过设立临时宗教场所,规范奥运期间外国人、团体在京进行宗教活动。目前市人大正在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二审。
针对北京市重污染企业在奥运期间限产、停产进行的立法已经列入2007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北京只有在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才可对有关企业限产、停产,但没有规定重大活动期间可以采用此措施进行限制。而奥运会期间对环境质量要求较高,即使空气质量较好某些指标也可能不符合奥运会的特殊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改善奥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建议修改现有的《北京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以便在奥运期间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环保措施。
精神卫生立法也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对精神病患者强制住院治疗问题,避免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为了给在奥运期间来京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服务,还将对散客旅游进行立法,主要规范包括“一日游”、“胡同游”在内的散客旅游市场,现已纳入市政府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
其他的立法项目包括北京市无线电管理办法、对小广告的广告主采取停机措施、奥运会志愿者,包括国内外、港澳台及火炬接力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问题、安保检验检测,包括对残疾人特别是假肢人士的安检,考虑对残疾人安检设立绿色通道、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及利用交通、照明、电力等公用设施设置标语宣传品。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