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智贤告杂志侵权 要求赔偿290万人民币

王朝娱乐八卦·作者佚名  2007-03-28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全智贤告杂志侵权 要求赔偿290万人民币

韩国著名经理人公司iHQ联同旗下七位红星郑宇成、全智贤、池珍熙、赵仁成、杨振宇、车太铉及金善雅,3月19日入禀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控告电影杂志《Screen》

全智贤告杂志侵权 要求赔偿290万人民币

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他们的相片作商业用途,并要求对方赔偿3.5亿韩元(约290万元人民币)。

全智贤告杂志侵权 要求赔偿290万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