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卖的很多药,批号真的,但说明中,药盒上无批准时的药名,店员告知是商品名,药盒上为何不标上批准时的药名,可以买吗?
药品名称比较复杂,国际通用的,也就是标准的名称是"通用名",但由于各个药厂,到工商局注册商标,工商局允许另给一个名称,这个名称称为"商品名",通用名比较死板,不好记,不好叫,于是乎,厂家就挖空心思起个好听的商品名,以此引导消费者易记他们的厂品.
但是,国家药品监督管局明文化规定,商品名的字体面积大小不得超过通用名字体面积的2倍.
也就是说,厂家如果要故意夸大商品名,而掩藏通用名,那也不可以过于夸张,以2位为限.
说明书中肯定要标明通用名的,只是字体可能比商品名小,而且放在不太显眼的位置,仔细找找能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