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钟表首饰小心猫腻

王朝首饰·作者佚名  2007-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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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首饰名堂多,内地游客需提防!记者昨日从省消委会获悉,中消协日前发布香港游2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五一”长假去香港应理性购物。

香港市场上的钟表、首饰品牌多、规格全、款式新,加上受关税因素的影响,一些内地的钟表、首饰价格明显高于香港地区,因此钟表、首饰成为内地消费者在港的重点选购目标。由于钟表、首饰标的额高、专业知识要求高,一些不法商家也染指这个市场。内地消费者在香港因为购买钟表、首饰而权益受损的案件时常见诸媒体。

针对以上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消费者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香港法律规定,出售成色不足的黄金饰品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法律规定黄金及黄金合金制成品必须有适当的标签。成色8K以上才可称为金制品,必须有990成色以上才能称为足金,所有黄金饰物必须在产品上注明成色。单据上必须标注产品的成色和店名。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核对以上事项。

二、在购买珠宝首饰时,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在单据上详细列明金的成色及钻石等宝石的重量、规格、售价、手工费用及佣金等。

三、谨慎购买所谓世界名表、国际级或顶级饰品。消费者在内地已确定购买某品牌、款式产品的,不要受商家的劝说而轻易改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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