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环保标识实施以来,将环保使用年限和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混淆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容易作出这样的错误判断,一方面是由于对环保标识的实施不太了解,另一方面也表明消费者对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的关注。
2007年3月1日,信产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3月1日之后生产的彩电等电子产品都要强制加贴环保标识。随着这批产品的陆续上市,市面上加贴环保标识的家电等产品越来越多。不过,由于对管理办法的实施不够了解,不少消费者误把环保标识上的环保使用期限当作家电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
对此,信产部有关人士解释,包括家电在内的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特指环境质量安全的期限,仅指电子信息产品中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期限。
环保使用期限不等于安全使用期限,不包含因电性能安全、电磁安全等方面所限定的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可以小于,也可以大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各厂家生产的电子信息产品,其环保使用期限基本相同,像彩电的环保期限一般标注为8至10年,这一数字和业内普遍认为的彩电安全使用期限基本相当。不过,环保期限毕竟只承诺环保方面的安全,并不担保期限内彩电等产品不会由于老化而出现起火等事故。
但事实上,和汽车等产品一样,家电产品的超期服役也会埋下许多安全隐患。以电视机为例,受到震动、冲击、碰撞、骤冷、骤热以及电视机内尘埃污垢过多,或电线短路造成局部过热等,都可能引起显像管爆炸。电视机超过使用期限后,电器元件就会老化,图像不清楚,用户常用拍拍打打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的电视机,其实就有爆裂的危险。
近期,有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考虑起草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相关标准的问题。据透露,在保证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标准细则将规定各种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最低行业标准。家电产品进入市场,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中规定的年限,是某类产品使用年限的最低标准,即对厂商技术的最低要求。一些企业根据自己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水平,也可以将安全使用年限标注得高于国家标准。
但是在厂商所标明的安全期限内,一旦出现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将由厂商承担。这也是企业对消费者所作出的安全承诺。而在安全使用年限之后出现问题,生产厂家将不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