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会长说,目前我国的4万家美容院中,连锁店只占7%。而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的连锁店占到45—50%。单体美容院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没有品牌、管理、宣传方面的优势,从业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很容易造成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
国内一些已经崭露头角的品牌店的发展模式值得在行业内推广。骆会长说,一些品牌店与美容教学相联系,通过标准化的教学培训使人员达到业内较高水平。其中部分培训机构已经通过国际ISO体系认证,这等于对美容业源头——美容培训教育和从业人员进行了规范。
另外,品牌店的正规化发展可起到规范源头下游的各个环节的作用。在资金投入保障、品牌的维扩与宣传、品牌产品的统一使用和管理方面都会按一个较为成熟的模式进行,这样的美容院才可能做到诚信,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他呼吁,我国应该尽快提高美容院的连锁率,争取在2005年以前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