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17日通报2003年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
为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卫生质量,维护消费者健康,吉林、山西、河南、贵州等4个省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要求,对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和卫生质量进行了抽检。 对4个省100家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254种进口和国产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其中合格产品252种,2种不合格产品均为无证产品。对4个省67家商场、超市、美发店、批发市场及大中型宾馆销售或使用的116种进口和国产发用类普通化妆品的卫生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检测内容包括微生物指标和铅、汞、砷、防腐剂等卫生化学指标。其中,合格产品113种,不合格3种,不合格原因是“菌落总数”超标和“霉菌和酵母菌”超标。
卫生部表示,本次抽检结果表明,发用类普通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的合格率为99%,卫生质量的合格率为97.4%。但仍有某些经营单位销售无证、过期或卫生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说明部分经营单位存在未严格索证、过期产品未及时撤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