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整规办、工商总局共同组成工作组赴广州,对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名称侵权案进行了查处。
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是2000年8月在广州依法登记注册的一家内资企业,主要经营化妆品、美容美发产品。该公司利用已经在我国合法登记注册的国际品牌"雅诗兰黛"商标作为自己企业名称的主体部分来使用,并生产相同或相似的产品。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来误导和欺骗广大消费者。在对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所在地(广州市开发区锦绣路明华三街5号D1-3六层东中座)进行检查时,发现在其宣传资料上,突出使用“雅诗兰黛”字样,并配有“公司依托国际知名品牌”、“让我们看到一个国际知名品牌在中国落地、生根、发芽”等文字,具有明显的欺骗和误导动机,执法人员当场查扣涉嫌侵权的商品标识和虚假宣传品12170份。此外,该公司于2001年10月、11月、2002年5月、2003年10月均因涉嫌仿冒雅诗兰黛公司产品的侵权行为受到地方工商局的行政处罚。
全国整规办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为加大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目前,广州市工商局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该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删除"雅诗兰黛"字样并不得以任何相近似的中文名字来代替。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对该公司处以2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