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线人向暗访小组举报,一家自称为“中绿”公司的传销组织在天津市大港区搞非法传销活动。据线人称,这个所谓的“中绿”公司全称是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加入该组织人员需要交纳2700元人民币,然后可以得到一套补钙和美容产品,而且还可获得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理人的身份。
从此,加入者只要发展一名下线,便可从下线交纳的2700元中直接提取375元的直销奖。
接报后,暗访小组雷霆出击,对此事展开了暗访。
■出击
“卧底”传销公司
神秘的培训房
4月下旬的一天,按照线人提供的线索,暗访小组找到了这家“中绿”公司。暗访小组经调查得知,该公司在大港区上古林村一家农贸市场的二楼设有一间培训房,但这间培训房的守卫十分“森严”,外人根本无法入内。
几经周折,又接受了严密的身份调查后,暗访小组终于获得了培训资格,被允许进入这间神秘的培训房接受培训。
暗访小组看到,这间培训房在20平方米左右,屋内挤满了人,总共约有七八十人,其中有五六十人并排站着,队列十分整齐,他们年龄都在20岁上下。此外,还有一些人身着统一的黑色西服和白色衬衣,在人群中显得格外显眼。其中一名女子正在黑板前讲课,语言极富诱惑力和煽动性。听课的人听到“精彩”之处,不断鼓掌喝彩。
煽动语言进行“洗脑”
看到暗访小组这几个“新人”,一位老会员迎上前来,非常热情地介绍:“我们推销的产品有‘珍钙’补钙胶囊和‘珍益’美容胶囊两种,由于市场上十分畅销,公司根本不授权药店经营。你们只有入会后才能得到产品代理权。”
这时,讲课女子开始对培训人员描绘起美好的“钱景”:“你们选择投资‘中绿’公司是最明智的举措!我们公司一位年龄只有21岁的女经理,一年就赚了500万。”
说到这儿,有几名男子走上前去,讲述了他们在一个月、半年、一年的时间内赚到了10万、50万乃至100万的亲身体验。受训者顿时热血沸腾,不断鼓掌。在如此激情演讲的煽动下,七八名受训者当即表示,他们一定要交钱入会。
这时,那个老会员对暗访小组说,这才刚刚开始洗脑,目的是为了让刚来的人自愿掏出钱来死心塌地跟着他们干。
■调查
揭秘“中绿”组织结构
投资2700元才能入会
第二天,暗访小组再次来到培训房,依然是那名女子在讲课。她拍着胸脯,向所有受训者许下了如梦幻般的承诺和实惠:每人只要交纳2700元钱就可入会,入会后有三大好处。一、可以得到一套名为“珍益”的美容补钙产品;二、可以获得公司直接授予的产品代理权;三、介绍人每发展一名下线,便可从下线交纳的2700元中直接提取375元的直销奖。
一名老会员也说:“如今,想买到一家如此有前景的企业产品代理权,没有十万八万是办不到的,而进入‘中绿’的门槛只有2700元,简直太合算了。"
那么,公司收取的2700元究竟用于哪些方面呢?老会员说:“主要分为两项内容:首先是200元的工本费,这笔钱不参与分奖;剩下的2500元用来购买产品。”
然而对于那200元的工本费,老会员怎么都说不明白,他情急之下拿出了两张纸,说:“工本费就是买这个。”暗访小组发现,这两张纸一张是入会申请表,另一张只是极普通的公司产品收据。
传销组织分为5级
在几天的“卧底”暗访中,暗访小组逐渐摸清了“中绿”公司的组织结构。该组织分为经理、科长、主任、组长以及业务员,总共5个级别,经理又分为一线经理、二线经理、三线经理、四线经理4种,级别越高奖金回报额越高,奖项分为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分红奖、四三一制(脱网制)5个。
讲课女子告诉受训人:经理至少需拉到520个人头,也就是要销售520套以上产品,每套产品按2500元计算提取51%,即1275元的直销奖。此外每套产品还可以提取育成奖100元、分红奖125元、一线经理奖40元,这样一共可获高达80多万元的奖金。
讲课女子此时激动地说:“到了这一步,就算该经理不再发展下线,而仅仅利用他的下线发展下线,就算他的下线一天发展一个下线,该经理每天也能获得8万多元的奖金,一年下来至少是3000多万元。”
“这种算法是为了让大家更加直观地理解,还不包括其中的几何倍数增长,也就是说下线的下线接着发展下线……算上这些你们说,该经理一年赚一个亿是不是如探囊取物?”讲课女子挥动双手高声尖叫,受训者也随之发出一阵狂呼。
讲课女子继续说:“即使做不了经理,那就做个主任吧!你们只需拉到13个人头购买13套产品就办到了。而且,销售一套产品可提取30%,即750元的奖金,这样一共获得的奖金是9750元。加上几何倍数增长,一年赚二三十万,你们说是不是很容易办到?”
“是!”受训者又是一阵掌声和喝彩……
■收网
传销窝点被捣毁
“五一”前夕,暗访小组与工商大港分局张局长取得了联系。工商大港分局立刻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该非法传销窝点进行了查处。结果,69名非法传销者被当场抓获,传销场所被封。其中12人被带到分局接受调查,其余人均被当场遣散。
工商大港分局公平交易科孙科长表示,国务院转发的《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收益数额由加入组织先后顺序决定”都属于传销行为。而该组织完全具备以上特征,是一个相当明显的传销组织,他们将坚决予以打击。
新华网 (来源: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