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美容师责任保险”,由美容机构为美容师投保,保险公司对美容师工作时可能对接受美容服务人员带来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该保险的出台,到底是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还是助长了美容师毁容,各界对此评论不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推出的“美容师职业责任保险”中规定,只有依法登记注册的美容医疗机构或生活美容机构才有投保资格。由美容机构为美容师投保,美容师在开展美容业务时,由于过失造成接受美容服务人员的人身损害,在保险期间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医疗美容中,受害人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赔偿;生活美容中,受害人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赔偿。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营销管理部高小姐介绍,现在消费者在美容过程中出现毁容的纠纷越来越多,美容师责任险种的出台就是为了给受害者一定的经济保障。此外,公司对美容院与美容师的审查非常严格,不符合国家持证开业、持证上岗标准的美容院和美容师,将无权参保。下一步,公司还打算对投保的美容院和美容师发放一定的标志,用来增加美容院的信誉度,让消费者放心美容。
美容师责任险投保的是美容师,却关系着做美容的消费者。25岁的宋小姐说,“以后选择美容院又多了一项标准,美容院有了保险合同后,能省去自己审查美容院和美容师资格的麻烦。”一些美容机构也对美容师责任险跃跃欲试,希望能用保险公司的合同招徕顾客。
但是,也有人对美容师责任保险的出台表示了反对的意见,认为此举将有助长放手毁容之嫌。济南美容协会会长刘女士认为,现在美容纠纷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源,是因为国家没有一个相关的法规条文指导毁容纠纷处理,在出现纠纷后,鉴定伤情成了难题。现在即使美容院购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赔偿也要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鉴定。因此受害者索要赔偿的步骤并没有简化。此外,美容师在购买了保险以后,有可能因为免除了后顾之忧而放松责任心,这样一来,毁容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会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