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杀虫气雾剂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产品整体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产品罐体标志不规范、内压力不合格、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净含量不足的质量问题亟待解决。
本次共抽查了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67家企业的67种产品,合格4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2.7%。其中大、中、小企业合格率分别为82.4%、77.8%和51.2%。在25家不合格企业中,小型企业占了15家。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19-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抽查结果显示大、中、小型企业产品质量相差悬殊。目前,全国生产杀虫剂企业有200余家,品种300多个,其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的质量管理普遍较规范,有比较完善的检测设备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灌装生产流水线,产品质量有保证。而很多中小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另外,少数不法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除粗制滥造,配料、灌装均用手工操作外,还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农药和试剂。
罐体标志不规范、内压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有效成分含量不足、产品净含量不足都是产品比较突出的质量问题,值得消费者注意。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罐体上应有产品名称、商标、厂名、厂址、药剂的净含量、有效成分及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本次抽查中有两种产品罐体标志内容不齐全,未标注有效成分含量等。另外,标准规定杀虫气雾剂产品在55℃的恒温下的内压力应控制在0.5MPa~1.0Mpa的范围内。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内压仅为0.3Mpa,影响了气雾剂的喷射效果。另有两种产品内压明显超过1.0Mpa,存在药液渗漏甚至爆裂的隐患。
另外,杀虫气雾剂的有效成分含量直接影响杀虫气雾剂的杀虫效果和人体吸入的空气质量和气味,是杀虫气雾剂最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次抽查中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的产品共14种,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6%。产品总体质量问题较为严重,有的产品有效成分仅为明示有效成分含量的12%,很难达到应有的杀虫效果。
根据《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规定,杀虫气雾剂净含量用体积或质量单位标注,最大净含量不得超过1000mL(或1000g),其偏差应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抽查有12种产品净含量指标没有达到定量包装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占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数的48%,有的产品净含量仅为其明示净含量的80%左右。由于气雾剂净容量检测需用专用仪器,一般消费者无法进行检测,少数厂家就是利用标注净容量达到“缺秤短量”的目的,来欺骗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临沂市美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新克特灵 克特灵杀虫气雾剂
大城县超硕精细化工厂
陆克 超硕杀虫气雾剂
辛集市精细化工厂
宁达 宁达牌杀虫气雾剂
华北石油华海日化有限公司
四八 四八杀虫气雾剂
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