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最新出台的《上海婚庆礼仪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让我们把目光重新投向婚庆服务。记者从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了解到,有的婚庆公司为新人设下“温柔陷阱”,让新人平添烦恼。
●今年2月份结婚的朱小姐原本与某新婚服务中心约定的婚车是林肯三排座,但结婚当天领车时,此中心只能提供普通型的凯迪拉克和普通型的丰田嘉美。事后经消保委调解,朱小姐获得赔偿400元,但遗憾已无法弥补。
●朱先生今年1月结婚,与某婚礼服务中心签订了服务合同,包括婚车、摄像等,合同金额为2688元。婚礼当天却发现婚车与合同承诺不符,摄像制品至今未能拿到。他几次打电话询问,婚礼服务中心不是拖延就是寻找种种理由推卸责任,到最后竟一口咬定在婚礼当天就交给朱先生了。朱先生虽然获赔400元,但仍损失惨重。
上海婚庆行业协会负责人黄小姐为此总结出业内的几大陷阱:
陷阱一:婚车
约定提供的婚车是某型号、款式,可到结婚当天,婚庆公司提供的车却十分破旧。而在此车旁边停着一辆很新的同款车,消费者若提出使用新车,婚庆公司则要求额外加钱。
陷阱二:婚礼摄影、摄像
与婚庆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未具体说明拍照多少卷、摄像多长时间,到结婚当天,婚庆公司以超时、超卷等理由提出涨价。或是迟迟不将摄像制品交给消费者。
陷阱三:化妆
婚庆公司欺骗消费者说,有关化妆的具体事项只需口头承诺,合同上不必写明。而到结婚当天婚庆公司却要求加收高额的化妆品、饰品费用。
陷阱四:司仪
婚礼上,司仪主动提出为新人表演节目,而表演完,司仪就以1首歌100元等向新人要钱。
黄小姐提醒新人注意以下事项:
◆提醒一:检查婚庆公司的合法性
要求婚庆公司出示经营执照,如果企业是婚庆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日后发生纠纷的话可直接向协会投诉。
◆提醒二:婚庆合同要明晰
与婚庆公司签合同时,应注意合同是否为统一的合同文本《上海婚礼庆典合同》。最好在合同末处注明“以上服务均含所有费用,不得另收”。
◆提醒三:不要贪图便宜
在选择婚庆公司时,不要一味追求价格低廉。例如,有的婚庆公司开出“摄影师全程陪同1天只需100元”等优惠项目,看起来很便宜,而实际上这100元钱可能还不够来回车费,到时他会以其他名目要求涨价。◆提醒四:注意索要收据和发票
消费者与婚庆公司的经济往来要有收据,服务完成、全款付清时,消费者应向婚庆公司索要统一的发票,这是日后如果引起经济纠纷时的有力证据。
◆提醒五:购买保险
消费者应尽量要求婚庆公司为新人提供一系列保险。要知道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曾经就有新郎在婚礼上被不合格的喷筒喷出的火焰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