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昨发消费警示--当心美发店劣质洗发水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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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李光德实习生王琼)昨日,市消委发出消费警示,街边一些美发店使用的洗发水可能是“三无”和劣质产品,到这些店里洗头最好自带洗发水。

今年,我市各级消委先后接到数十起投诉,反映在街边美发店洗发后出现头皮发痒、发质变干、变碎,甚至头皮屑多等不适症状。大多是美发店使用了铝、砷等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劣质洗发水

(露)所致,如经常使用还可能导致铅、砷等重金属慢性中毒,引发皮肤癌,且重金属会附在人体的肝、脾、肾等上,损坏器官。

近日,执法部门在菜园坝地区就查获一批用调和剂、香精和碘盐勾兑而成的假冒洗发水。由于成本低廉,这些劣质洗发水供不应求,大多流向美容美发店。

为此,市消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洗发水(露)应在正规商场购买,在小超市购买应仔细辨清洗发水(露)的供应渠道和质量,特别是在街边洗发店洗头时最好自带洗发水,杜绝使用“三无”、假冒伪劣洗发水(露),以免对身体造成损害。

烫发“烫”成肝损伤

美发厅赔偿6.68万

本报讯(记者罗恒)烫发竟“烫”成中毒性肝损害。日前,在涪陵区人民法院调解下,美发厅向刘女士赔偿6.68万元。

刘女士去年2月到“天丽家美发厅”烫发。第二天,刘发现自己的头皮奇痒异常,肝部也出现不适。医生告诉她,头皮奇痒是因为烫发剂过敏,而肝部不适则是药物烫发引起的中毒性肝损害!今年2月,刘将美发厅告上了涪凌区人民法院。法院组织司法鉴定:刘女士的药物性肝损伤诊断成立。该损伤与美发厅的染发、烫发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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