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香料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昧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同时规定:“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称为“食品强化剂”。亦属食品添加剂范畴。
食品添加剂具有以下作用:l)增强食品的保藏性、防止腐败变质、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防腐剂和抗氧化剂可降低这种损失,延长食品的保存期,并可防止食物中毒。2)改善食品的感观性状。食品加工后,有的褪色,有的变色,风味和质地也可能有所改变。如果适当使用着色剂、香料以及乳化剂、增稠剂等,可保持食品的色、香、味、形态和质地。3)有利于食品加工操作,适应生产的机械化和连续化。澄清剂、助滤剂和消泡剂、凝固剂等可在此方面发挥较大作用。4)满足其他特殊要求。如无营养的甜味剂即可满足糖尿病患者的特殊要求。
食品添加剂接来源可分为两类:天然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合成食品添加剂。按功能分,依照GBI2493-90《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我国将其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姆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及其它,共22类。
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物质,其最重要的条件是使用的安全性,然后是工艺效果。一般要求:食品添加剂本身应经过充分的毒理学评价,有严格的质量标准,证明在一定的使用范围内对人体无害。进入人体后,最好能参与人体正常的物质代谢;或经正常解毒过程解毒后排出体外;或因不吸收排出体外;不能在人体内因分解或反应形成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国际上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权威机构是FAO/WHO(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该机构内设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和食品添加剂标准委员会等。其中WHO已同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1140余种,这当中香料约 400余种,其它各类添加剂700余种。但这两个组织所通过的决议均为建议,能否使用尚取决于本国的卫生部。我国到1991年底共批准许可使用食品添加剂1044种,其中的食用香料到1990年底止许可使用534种,暂时许可使用157种。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和用量日益增多,使用范围也日益扩大。它已成为现代食品工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并逐渐发展成为独立的行业。目前,国内外对两种以上添加剂配制的复合添加剂的研究和使用进展较快。由于人们对安全性的日益关注,食品添加剂有朝着天然物或人工合成天然相同物方向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