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40岁的谢女士因工作较忙而经常“缺觉”,黑眼圈十分明显。今年9月,她经过迈皋桥一家美容中心,在前台小姐的介绍下,谢女士当即花2000多元钱办了一张“祛除黑眼圈”的年卡。结果才做了一次,黑眼圈非但没有祛除,反倒平添了不少痘痘。
针对这种情况,美容院告诉谢女士,“头一次祛斑肯定会过敏的”,让谢女士再坚持两三个月,保证会有效果。可实际情况却是痘痘越来越多,谢女士遂要求美容院退款。美容院表示,谢女士的卡是包年的,可以将卡让谢女士的亲朋好友来做,或者可以使用他们其他的美容项目,但不能退款。谢女土三番五次找到美容院,但美容院始终不愿退一分钱。
案例二
去年11月,32岁的金女士在大厂某美容院做祛斑美容,当时美容院承诺“不祛斑,不要钱”。于是金女士花1000元买了他们的产品,口服外用皆有。金女士使用9次后发现,脸上的雀斑比以前更深了,令她更加担心的是,因为服用了该美容院的产品,她的例假也比以往减少了。金女士遂要求美容院给个说法,结果美容院又给金女土推销了一种产品,但情况仍没有好转。如今金女土挂着满脸的雀斑毫无办法。
美容院有话说
就一些消费者投诉的情况,记者与相关美容院取得了联系。几家美容院不约而同地告诉记者,其实他们做的美容效果十分明显,可投诉的消费者硬说没效果并要求退款,他们“很难做”,只好让其延长美容时间,以期消费者发现效果。
律师建议
江苏南京建康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拥军表示,究竟如何才算作美丽,这本身就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因此为减少美容院与消费者之间这种“说不清”的纠纷,建议广大美容消费者不要纠缠大量毫无依据的口头承诺,而是和美容院签订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达到某种量化美容标准的书面协议。
如没有达到效果,则可以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