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规则
1、选手比赛所需各种用具、用品一律自备;教习模特、支架、桌椅、电源插座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2、选手必须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违规扣除5分;
3、选手及模特必须准时报到、检录,服从大会工作人员指挥,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资格;
4、模特需通过赛前检查方可上场;评委打分期间,模特应坐在镜台前,不能随意走动;模特表演需听从主持人的宣布;
5、比赛期间选手之间不得谈话,不得借用工具和用品,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
6、比赛宣布结束后,选手不得与模特或台上的任何用具、用品接触,违规扣5分;
7、在规定发型比赛中,教习模特的胸部以下不得做装饰,不得另用三角架摆放;
8、男、女士剪吹项目,只可为模特做一般生活化妆,不得做夸张、花哨的化妆;
9、各项目模特不得穿三点式,裙、裤不得短于膝上2寸;
10、务求作品的实用性,不得添加与作品无关的内容。
报名须知
1、可自由选择所列项目,每位选手不得超过3项;
2、报名费400元/人/项, 600元/人/两项, 1000元/人/三项;
3、3人以上(含3人)可组队参加团体赛,以企业、学校、协会组队均可。
4、发型团体赛:可选择个人赛中的任意发型项目,但真人模特项目不得少于2个。
5、化妆团体赛:新娘化妆、晚宴化妆项目任意选择。
6、发型化妆综合实力团体赛:可选择真人模特项目中的任意发型项目和化妆项目。
7、团体赛项目以报名时为准,赛前不得更改。
下载:第十六届全国发型化妆大赛报名表报名表
计分方法
本次大赛聘请国家级评委。根据下列准则进行评分,务求公正,不出偏差。
1、各比赛项目均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基础分为70分;
2、现场打分与赛前检查扣分相结合;选手如在赛前违规,则按比赛规定予以扣分;
3、扣分起点为0.5分,扣分幅度在满分和基础分之间;
4、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比赛者,只得基础分;提前完成不扣分。
5、个人赛和团体赛同时同场进行,一次记分,经评分系统计算出个人和各团体的成绩。
6、团体赛名次产生以报名单位选手的基础分与获得前三名选手得分之和为计算依据(基础分为每个参赛单位每人1分)。
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各个项目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名额按该项目参赛选手总数减去获金、银、铜奖选手数的40%设置。
团体奖项:
1、第十六届全国发型大赛团体第一、二、三名各一个,除获得奖杯和证书外,另奖励不同价值的威娜产品礼包;
2、第十六届全国化妆大赛团体第一、二、三名各一个,除获得奖杯和证书外,另奖励不同价值的高丽露香产品礼包;
3、第十六届全国发型化妆综合实力团体第一、二、三名各一个,除获得奖杯和证书外,另奖励威不同价值的威娜、高丽露香产品礼包。
咨询电话:010-6609508366095359
传真:010-66050466
报名表邮寄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邮编:10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