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已是一家外资公司行政主管的陆女士,清晨接到一个意外而令人惊喜的电话:“生日快乐!陆女士,祝您一天比一天美丽,我是玫琳凯、您的私人美容顾问小孙,这两天皮肤感觉怎么样……”。忙碌的城市生活中,很多人都已遗忘了这个重要日子——自己的生日。可此时,却被玫琳凯——这个外资直销巨头的美容顾问唤醒,就是这一声亲切的问候,让陆女士昏暗的心情顿时明快起来。
不经意间,直销已经有意无意地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并开始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认可,因为它体现的不仅是一种销售模式,更多的是一种优质的服务、一种关爱和关怀。
直销立法 外资先行
有关直销业立法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004年2月9日,商务部传出消息,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在继续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鼓励合法直销,促进在华的中外直销公司共同发展。
其实,早在1992年,中国曾允许国外传销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但是,传销一度成为某些企业和个人谋取非法暴利的工具。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于是,处于被禁之列的企业的出路便成了问题。
两个月后,国家于6月18日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促使10家企业转型经营。
从那时起,一些企业开始向传统销售方式转型,采用“店铺加推销员”的销售模式。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杭州玫琳凯有限公司、天津尚赫保健用品公司、中山市完美日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富迪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百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日晖企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娜丽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相继开始启动转型战略。
这支庞大的军团,全是清一色的外资企业。
店铺与推销员选择谁?
转型的阵痛过去后,眼下巨头们的日子过得不错。
玫琳凯1998年进入中国,2001年开始赢利,目前已经占有中国化妆品市场7-8%的市场份额。2001年7月进入新疆,目前已拥有40多位经销商,美容顾问达到3000多人。据了解,玫琳凯的一个经销商在乌鲁木齐市一个月的销售额就能达到40多万元。
中国已经成为安利最大的市场,2003年的销售收入超过10亿美元。目前,安利(中国)已经拥有130家店铺,13万营销人员。到今年8、9月份,他们计划将店铺数增加到160家。
雅芳目前在新疆拥有30多家专卖店和10余家专柜。在全国拥有5500家专卖店和2000多家专柜,计划未来3年的成长率要达到40%。去年雅芳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额达到了24亿元,同比增长了30%。一个失去了直销这个最强壮臂膀的企业,在默默耕耘着渠道,并且正在慢慢发挥着作用。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政府设置一些有原则、技术性很强,而且外国人看不出来的门槛,限制更多的直销企业进去。从1998年455号文到2002年31号文,政府对转型企业管理的紧箍咒越箍越紧,而几家外资企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政策环境殚精竭虑、有苦难言,政府对它们的逐步信任转为回报也在情理之中。
有分析人士表示:“有些国家直销法规定,直销公司店铺的数量与推销员的数量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必须要开到多少家店才能招多少推销员。也许,我们的直销立法中也会有这样的条款。
雅芳表示,若中国开放直销市场,拥有直销优势的他们,不会放弃这个优势。言下之意是,若中国市场允许直销,雅芳会重新开展直销经营模式。可以预见的是,在全球拥有数百万直销员的安利、雅芳,将在店铺与推销员问题上作出选择。
目前,许多国内企业已在直销业的“大门口”蠢蠢欲动。
直销业 400亿市场期待立法
十多年来,中国的直销业从没平静过。
据业内人士介绍,直销分为单层直销和多层直销,不依靠店铺进行销售,而是通过销售人员直接面对面销售,大大减少了中间流程;多层则是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使销售队伍迅速扩张,实现销售量的迅速扩大。对于公司,能扩大销售量,对于个人,是个人创业或谋取第二职业的好选择。但,也有很多怀着出人头地美好梦想的人被非法传销所蒙骗,弄得倾家荡产。
目前,新疆市场已是中国直销业开辟的新战场。新疆工商部门的人士表示,在国家新政策出台之前,他们仍将依据自身权限对一切不合规范的销售行为进行打击。
据了解,直销业在全球存在着850亿美元的市场空间,而中国市场还是处女地。2003年,整个中国直销业的营业额为350亿人民币左右,其中10家转型外资企业营业额为300亿人民币,而整个内资企业的营业额却不到50亿人民币。
中国,特有的东方文化,讲究人际关系,正是直销业的天然土壤。因此,有专家预测,中国直销业的市场年增长率将有望达到20%,甚至更高。
专家分析认为,目前,中国的直销业存在3:3:4的格局:其中占据3成份额的是10家外资转型企业;另外3成份额由内资直销企业所占据;剩下4成则由打着直销旗号的“非法传销”企业瓜分。随着市场环境趋于公平,4成的“非法传销”企业自然将会成为中外合法直销企业必争之地。
事实上,国际上的直销巨头早已对中国虎视眈眈。
直销开放以后,应当出现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的局面。在只有一个市场标准的前提下,大家面临的问题都一样,企业之间比的是综合实力,比谁的人才多,谁的产品好,谁的服务好,谁的观念新颖。
■重要提示
直销、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区别
区别之一:是否以销售产品为企业营运的基础
直销以销售产品作为公司收益的来源。而非法传销则以拉人头牟利或借销售伪劣或质次价高的产品变相拉人牟利,甚至根本无产品。
区别之二:有没有高额入门费
直销企业的推销员无需缴付任何高额入门费,也不会被强制认购货品。而在非法传销中,参加者通过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被要求先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变相缴纳高额入门费作为参与的条件,鼓励不择手段地拉人加入以赚取利润。其公司的利润也是以入门费为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融资行为。
区别之三:是否设立店铺经营
直销企业设立开架式或柜台式店铺,推销人员都直接与公司签订合同,其从业行为直接接受公司的规范与管理。而非法传销的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或“地下”经营活动。
区别之四:报酬是否按劳分配
直销企业为愿意勤奋工作的人提供务实创收的机会,而非一夜暴富。每位推销人员只能按其个人销售额计算报酬,由公司从营运经费中拨出,在公司统一扣税后直接发放至其指定账户,不存在上、下线关系。而非法传销通过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参加者的上线从下线的入会费或所谓业绩中提取报酬。
区别之五:是否有退出、退货保障
直销企业的推销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选择继续经营或退出,企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退货保障。而非法传销通常强制约定不可退货或退货条件非常苛刻,消费者已购的产品难以退货。
稿源:《新世纪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