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姿用网上照片成被告编造减肥经历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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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将生产商陕西天禄堂和《精品购物指南》一并告上法庭;丽姿减肥胶囊承认编造减肥经历

由“肥猫”郑则仕等香港明星代言的减肥产品“丽姿减肥胶囊”被指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做广告,

引发了肖像权诉讼。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审理此案时,丽姿承认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其宣传内容不真实。一同被告上法庭的还有刊登广告的《精品购物指南》报社。

据悉,在去年3月31日的《精品购物指南》生活周刊上,该报用整版刊登了丽姿减肥胶囊的彩页广告,广告中除了有港星郑则仕、李丽珍等五人外,还刊登了其他三位女士的照片。照片下方配有文字,以三人的口气叙述了使用丽姿的减肥经历,广告称照片中的主人公名叫“爱玲”,将丽姿生产商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告上法庭的正是这位“爱玲”。

“爱玲”在起诉书中说,她本姓王,自己从未使用过丽姿减肥产品,广告中称的减肥经历全部是虚假的。涉案照片是其在参加广州“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时拍摄的,因与摄影师是朋友,所以该照片被放在了摄影师的私人网站上,后被丽姿使用。王小姐当庭出示了自己的照片,与涉案照片一致。为此,其要求天禄堂和《精品购物指南》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8万元、肖像权使用费2万元。

原告将生产商陕西天禄堂和《精品购物指南》一并告上法庭;丽姿减肥胶囊承认编造减肥经历

由“肥猫”郑则仕等香港明星代言的减肥产品“丽姿减肥胶囊”被指擅自使用他人照片做广告,

引发了肖像权诉讼。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审理此案时,丽姿承认照片是从网上下载的,其宣传内容不真实。一同被告上法庭的还有刊登广告的《精品购物指南》报社。

据悉,在去年3月31日的《精品购物指南》生活周刊上,该报用整版刊登了丽姿减肥胶囊的彩页广告,广告中除了有港星郑则仕、李丽珍等五人外,还刊登了其他三位女士的照片。照片下方配有文字,以三人的口气叙述了使用丽姿的减肥经历,广告称照片中的主人公名叫“爱玲”,将丽姿生产商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精品购物指南》报社告上法庭的正是这位“爱玲”。

“爱玲”在起诉书中说,她本姓王,自己从未使用过丽姿减肥产品,广告中称的减肥经历全部是虚假的。涉案照片是其在参加广州“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时拍摄的,因与摄影师是朋友,所以该照片被放在了摄影师的私人网站上,后被丽姿使用。王小姐当庭出示了自己的照片,与涉案照片一致。为此,其要求天禄堂和《精品购物指南》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8万元、肖像权使用费2万元。

“广告上的照片是从网上检索来的,照片旁的文字也是宣传措辞,不是真实的。”天禄堂公司代理人坦言,但其随后称,广告是由广告公司代理制作的,厂家并不知情。至于照片是否是王小姐本人还需要鉴定,不同意王的诉讼请求。

《精品购物指南》报社的代理人除提出照片难以确认外,还表示自己已经尽到了审查广告主的资格和产品审批手续的义务。此案将择期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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