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骨增高早被禁“矮小治疗”应15岁以内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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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昨日报道了“切”骨之痛的增高手术。江苏专家认为肢体延长术风险大不可取,卫生部早已禁止为健康人进行此类手术。

在广州打工的小梅,身高只有1米52,两年前来到广州远东美容医院接受“断骨增高术”。医生将她两条小腿的胫骨和腓骨截断,安装上了钢针和外固定器。5个月后,小梅双腿果然延长了8厘米,但是却不能走路了。经过多位专家确诊,小梅因断骨增高术导致骨缺损,缺损部分很难再愈合。今年1月10日,经司法鉴定:小梅因断骨增高手术造成8级伤残。

江苏省人民医院脊柱中心主任张宁教授说,肢体延长术(断骨增高术)是一项有创伤的治疗技术,存在较高的医疗风险。江苏大医院很少开展这项手术,在国内外医学上的应用仅限于肢体畸形的患者,而并不适用于健康正常人的增高。

张宁教授告诉记者,不久前,他接诊了一位20多岁的淮安女孩,这位患者在北京某院做了“断骨增高手术”后也出现骨缺损,到省人民医院找他求治,而此时已无法修复了,女孩将面临终身残疾。张宁教授说,骨生长是需要时间的,延长手术通常是每2天拉1毫米,20天才能长1厘米。骨生长的速度和人为延长的速度如果不能达到一致,就会出现骨缺损,要延长8厘米,骨缺损的风险大得多。此外,手术中容易出现骨膜损伤,也会影响到骨骼的正常生长,导致畸形。

正因为这种增高术风险大,又被美容机构滥用,早在去年卫生部就下发了紧急通知,严禁把双下肢延长术用于人体美容增高;严禁诱导不具备手术适应症的患者实施肢体延长术。明确限定该技术的适用症为先天畸形、外伤、肿瘤、感染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或肢体不等长,以及因疾病引起的肢体畸形。

江苏省人民医院骨代谢专家张克勤教授指出,增高要讲科学。遗传背景对身高有很大的影响,但并不是说父母矮,孩子就一定长不高。因为一个人身高主要取决于生长激素分泌程度。他认为在骨骺没有闭合之前,身材矮小患者采取正确的手段进行干预治疗,能够取得很好的疗效。张克勤教授说,很多家长很早就发现孩子比同龄人矮,但总是抱着“等一等”的心态,认为到了青春期还能蹿一蹿,结果往往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矮小治疗应在15岁以内,骨骺的软骨层增生及分化越活跃,治疗的效果就越显著。青春期发育后,随着骨龄的成熟,效果就不明显了。所以说家长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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