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徐静蕾和蒋雯丽大家都知道这是两位都非常出色的女演员,或许就是因为这种出色所产生的明星效应,被广州一位从事化妆品生意的老板巧借生金,把“静蕾”“雯丽”请进了化妆品行业,申请了两个颇有美感的化妆品商标-----“静蕾”和“雯丽”。
之前曾有相关媒体关注瞄准徐静蕾注册“静蕾”化妆品商标的报道,经过笔者查询有关资料这两个商标为同一人所申请,同为广州晋宁人,申请人黄智凯,即从事化妆品生意的老板,从国家商标局的查询软件显示这两个商标都已获得了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其中静蕾注册号是3459438,雯丽注册号是3141765。
关于是否在自己的经营中用傍名人的做法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黄先生并不否认,他说,这是两位非常优秀出色的女性,一位优雅清丽,一位温婉贤淑,作为化妆品商标很合意。现在目前生意还是非常的好,同时他也强调说现在有意把“静蕾”商标扩大合作,“雯丽”系列目前也在招商和热销中,力争把其作为化妆品行业的瞩目明星。
关于这种巧借明星注册商标的行为大家评价不一,有的认为这是一种新的营销策划,明星效应该被充分发挥出来,表示理解,让明星效应变为一种期待感,也有的认为这种做法太招摇,未必一定有人接受,还有的认为在这个时代没什么惊奇的。但是笔者认为任何经营都不应损害他人信誉为前提,如有必要可选择双方更灵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