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进口化妆品3大“暗算”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1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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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中国质量万里行昨天警示没有批准文号的进口防晒品用不得后,市化妆品行业专家今天上午9时致电本报,提醒不少类似的问题产品有可能现身“进口化妆品专卖小店”里,消费者需当心3大“暗算”。

暗算1 无中文说明、中文标识

这些专卖小店中出售的各种化妆品外包装上基本都没有中文说明,即使有也就是用一张不干胶纸贴上去的,上面往往只是标有产品的名称、产地、功效。

而根据我国《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

暗算2 高档产品不能试用

这些化妆品专卖小店,几乎所有的货品都不可以试用,包括彩妆在内号称统统没有试用装。万一顾客买回家使用后脸上有不良反应,一概以售出不退打发。

暗算3 迷你试用装不定价出售

这些小店货架上常常摆放一些迷你型的包装瓶,里面装的大都是香水和洁面、护肤类的产品,有着与同类商品完全一样的精巧外包装,只是背面写着“非卖品”的字样。这样的小包装,在商场的柜台上往往都作为试用装或赠品给消费者,但在这些小店里却被销售小姐们另做“创收”之路,价钱由店员们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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