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答应在23日给消费者相应答复的“白大夫”方面突然变卦。
在23日上午的电话中,广州澳大生物美容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发言人任先生曾表示:“下午一定会跟记者、跟广大消费者取得联系,给大家一个说法。”
但到了下午,记者在约定的时间内并未接到“澳大公司”发言人的任何消息。
不得已,记者再次致电任先生。
他在表达了“见面、答复肯定会进行”的意见以后说,由于公司内部出现了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原定的答复消费者行为紧急取消,“至于具体会在哪一天,现在我也不知道!”
记者随后致电“白大夫”化妆品在辽宁方面总销售的负责人李经理。
李经理在接听电话后表示,说法肯定会有,但“具体是哪一天我现在还不好说”,之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开原工商为消费者讨公道
使用“白大夫”化妆品10多天,铁岭市开原陈女士的面部皮肤开始变得红肿、瘙痒。
近3个月时间,陈女士也没有在开原市明珠化妆品批发商场获得满意答复。
23日,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郑立忠带着陈女士来到明珠化妆品批发商场,为双方调解纠纷。
这一次,开原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见到了商场经理刘明。而在此之前,面对消费者陈女士的投诉,刘明在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到开原市工商局说明情况。
经理刘明面对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态度很明确:目前,“白大夫”的生产厂家已经通知他们这些经销商,使用“白大夫”后,皮肤出现问题的患者,赔偿问题统一由“白大夫”的生产厂家负责,不允许经销商单独了结。
开原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郑立忠告诉记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可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郑立忠表示,接下来开原市工商局将联系“白大夫”化妆品沈阳地区的代理商,继续为陈女士讨个公道。
白大夫是“功效型”化妆品?
事件提示
在前来本报投诉的消费者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使用了白大夫细胞美白调理露。
在该产品说明书中有明确的淡斑、净斑、祛除色素字样。来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名郑姓工作人员的解释,所谓祛斑功效的化妆品,实际上是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而这类化妆品在检测中,并不等同于普通化妆品。
那白大夫“祛斑”产品是否遵循了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生产、销售之前的检测程序呢?
记者昨日对白大夫“祛斑”产品进行调查时,发出两大疑问。
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生产、销售前需要到指定机构申报办理相关证明
疑问:白大夫“祛斑”是否合法?
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姓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察看了国务院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其中第十条有明确解释: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祛斑作了进一步解释:祛斑化妆品是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
那么,特殊用途化妆品在生产、销售之前的检测程序又是什么呢?
记者分别从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辽宁省质量监督局食品监管处以及沈阳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如果厂家想生产并销售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先在卫生部指定的3个机构得到产品检测合格的证明,之后国家卫生部才允许其生产销售。
记者了解到,作为厂址位于广东的广州澳大生物美容保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其在生产、销售具有“祛斑”功效的化妆品之前,应该前往办理证明的机构是广东省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23日下午,记者致电广东省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化妆品检验处。
一名工作人员在查找后表示,并未找到曾给“澳大公司”出具过的证明,之后她让记者登录卫生部网站查找。在“化妆品批件库”的查找中,记者输入“白大夫细胞美白调理露”,查询结果是“没有符合条件的产品”。
相关部门对化妆品检测所遵循的标准是以膏类、粉类等分类为主的
疑问:为何宣称是“功效型”?
据投诉的消费者介绍,对于部分“白大夫”产品的功效,销售人员在向她们介绍时,所打出的旗号往往是“‘白大夫’是普通化妆品的一种,但它却是功效型的化妆品,与保养型、普通型化妆品是不同的,它可以除斑、美白……”
按照辽宁省质量监督局食品监管处工作人员的说法,在专业角度上,化妆品的分类没有“功效型”和“保养型”之说,一般的分类则是膏类、粉类、液体类等。而相关部门在对化妆品进行检测时,所遵循的检测标准也是以上述分类为主的。
那么,“白大夫”化妆品的生产、销售人员为何宣称自己是“功效型”呢?辽宁省质量监督局食品监管处和沈阳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认为这其中有两种可能:
一、夸大宣传?
把化妆品称为“功效型”,实际上已经隐含了该化妆品具有相应的治疗功能。
“好像就是药品了,可以把皮肤黑的治成白的,把有斑点的治疗掉了,但实际上,化妆品仅仅属于工业产品,并不是药品,由于化妆品的工艺流程与食品接近,因此它的检测就被归为了食品监管部门。”
二、逃避检测?
如果公然宣称自己具有“祛斑”功效,那么,其产品在接受检测时,势必得按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检测标准进行,为了逃避检测,索性把自己成为“功效型”化妆品,从而达到接受普通化妆品检测的目的,而进行普通化妆品检测的单位主要是食品监督部门,该部门是无法检测出化妆品里面是否含有药物成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