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白下区的李先生买了一袋汰渍洗衣粉,却发现洗衣粉的效果并没有广告片中所说的那么明显。他认为洗衣粉的代言人郭冬临(郭冬临新闻,郭冬临说吧)做了虚假广告,遂将郭冬临告上了法庭。6月1日下午,南京白下法院审理了此案,郭冬临的代理律师则认为这名男子告错了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郭冬临
原告:洗衣粉洗不净污渍
李先生3月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洗衣粉的广告,其中有郭冬临说的话“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画面中显示,衣服沾上污渍后,用了该洗衣粉,污渍能迅速去除。于是他买了一袋该洗衣粉,却发现去污效果并不明显,甚至还不如一块普通的肥皂。他认为郭冬临利用他的名人身份误导了消费者,其实是做了虚假广告,给他造成了损失。因此他起诉到白下法院,要求郭冬临立即停止夸大宣传洗衣粉功效的广告;在省级以上的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2.2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
在法庭上,记者了解到,李先生其实是一名律师。他向法庭递交了一个光盘,其中有当时的广告片段,还有一段就是他试验的过程。画面上李先生将火锅酱涂到衣服上,然后放在泡有汰渍洗衣粉的水里,李先生反复地搓洗,但衣服上依然有明显的污渍。
被告律师:郭冬临没说洗衣效果好
前天郭冬临本人并没有来,他的代理人王卫东律师指出,李先生实在是告错了人。接下来的答辩仿佛是一堂语文课。“郭冬临在广告中只有三句台词,我们来一一剖析。”“冬天到了,污渍会不会更难洗?跟我来。”被告律师说:“这是一句中性的疑问句,没有涉及任何产品的功效问题。‘净白去渍,就用凉水,看能不能洗干净。’这句话也没有提到产品的去污效果之类的问题。‘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这句中性的台词只是为了加深这个品牌在观众心中的位置,也没有说功效怎么怎么好。”他认为,广告里郭冬临并没有夸大宣传,并没有使用“我认为”、“我推荐”之类的措词。王律师表示,这个广告片中总共有6名演员,而郭冬临演的角色始终没有说产品是如何棒,所以广告片没有把宣传洗衣粉功效的任务交给郭冬临,而是交给了另一女子。所以李先生就是要告,也是告广告片制作人。王律师还特别强调,郭冬临并不是洗衣粉的代言人,而是被广告组聘用的,郭冬临只是在广告片中演了一个角色而已,他只能承担他所演角色的责任,其他人所说的话与他没有关系。
网友质疑律师辩词可笑
据王律师介绍,当时公司拿了一份试验鉴定报告,表明洗衣粉质量是过关的,郭冬临才答应拍摄广告。同时他还指出,李先生自己的试验,洗衣服不合要求,应当按要求先泡15分钟,而片子前后才4分钟。李先生则指出,其实他泡了20分钟,中间都剪去了。最关键的是洗衣粉质量不过关,他认为这份报告是厂家单方面委托相关机构做出的鉴定,并不具有权威性,他要求法庭另请机构对他买的洗衣粉做质量鉴定。前日,双方不同意调解,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
而有网友对郭冬临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答辩之词发出质疑,认为律师所说“郭冬临并不是洗衣粉的代言人,郭冬临只是在广告片中演了一个角色而已”的说法非常可笑。“就算他没有直接说过这洗衣粉好用,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是在给洗衣粉做广告,别把观众当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