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地板的验收标准
时间:2007-5-7
木地板的验收标准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现提供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供验收时参考(本标准适用于木板、拼花木板地面工程)。
(Ⅰ)保证项目
1.木材材质的品种、规格、等级、质量和铺设时的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83)的有关规定。
2.各种木质板面层与基层铺钉必须牢固无松动(或粘牢固),粘贴使用的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并检查胶的品种及合格证书。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面的1/8,且每间不超过抽查总数的5%者,可不计。
(Ⅱ)基本项目
1.木质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质板面层平整光滑、无刨痕、 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油膜面层颜色均匀。优良:木质板面层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美观,油膜面层颜色一致。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和脚踩检查。
2.木质板面层接缝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木板面层
合格: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
优良:缝隙严密,接头位置错开,表面洁净,拼缝平直方正。
(2)拼花木板面层
合格: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明显溢胶。
优良:接缝严密,粘钉牢固,表面洁净,粘结无溢胶,板块排列合理美观,镶边宽度周边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3.木地板打蜡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优良:接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接缝排列合理美观,上口平直,割角准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木地板打蜡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洒布均匀不露底,色泽一致,表面洁净。
优良: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洒布均匀不花不露底,光滑明亮,色泽一致,厚薄均匀,木纹清晰,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木地板面层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