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加拿大留学的人员,必须向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递交下列材料,缺一不可,否则申请材料将被退还申请人。
(1)交2张IMM一1294学生申请表,该表第2项须用中、英文填写申请人的地址、邮政编码;第12项应填写申请人的将要深造的专业的名称,包括尚未取得接受的专业。
(2)交4张护照规格的近照,并在背面注上姓名。
(3)填1份家庭情况表,表中应填上申请人所有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如果表格中的位置不够填写,可另附一页纸。
(4)填写1份教育和就业简历表。
(5)交1份未经涂改的入学通知书正本,并附1份复印质量良好的复印件。
(6)经过公证的经济担保书,上面必须明确说明担保人愿意全力资助申请人赴加留学。
(7)担保人的收入证明,税单上的年收入至少在5.8万加元(5万美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证明将不予接受。
(8)1份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信件。信上须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受聘情况,以及单位了解申请人的留学计划,并愿意在申请人学成回国后继续聘用。
(9)1份申请人中学毕业后所受全日制正规教育的成绩单(英文或法文)。
(10)获得奖学金的申请人,如资助每年不足1.2万加元,应出具担保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都应是英文或法文写成。如果原文是其他文字(包括中文),申请人应提供经过公证的译文文本。加拿大使馆不负责申请材料的翻译。
证明留学经费支付的文件,包括:
(1)写有申请人姓名的1张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金额至少6500加元,作为申请者在加拿大的生活费用;
(2)证明入学初期学费及其他费用已经支付的收据;
(3)担保人最近的所得税单;
(4)担保人最近6个月银行出具真实的银行对帐单、储蓄存折及定期存款单的复印件。
注意递交签证申请,应比入学通知书上的开学日期至少提前3个月。大使馆一般要求申请人前去面谈并进行体检。如需面谈,使馆会邮寄面谈卡。
申请人只能通过写信与大使馆联系。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后,一般请勿离开现住地址或现在工作的单位。否则,大使馆将在与申请人的联系方面不承担任何责任。
摘自《世界各国签证与出入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