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写一个关于精神病人的故事,但是对这个领域一窍不通,所以恳请大家帮忙。
首先,精神病人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疯子。都有什么样症状,什么引起的,会不会由于某种刺激而得病,而又因为这种刺激而复原?请用专业语言解释。
一般病人多久见一次医生,医生会做哪些方面的检查?给医学术语。开什么药?罗列药物名以及用法。
作为专业人士,你们都见过什么样的病例,请介绍。
是否遗传。
家属如何照顾病人。
发作时如何制止。
精神病人不发作也就是相对正常时的内心状态?
精神病人的语言有什么特征?
有些什么异常行为?
记忆是否受影响?能否自理?
谢谢!不知道还有哪些方面问题,还有什么补充的请指教。100分送上。
不是疯子呀!他们只是有点异常呀,具体的我后天告诉你…哈哈…
精神病很难治愈的。。。
一般人所说的精神病,多数是指精神分裂症。这时,我就会很有信心地回答:“多数病人都能治好。”
其实真正的精神病很难治愈的。。。
引起精神问题有两个原因
一是由于大脑某一部位受到冲击受到损害导致人失去由受损害部位控制某些特定功能.
二是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接受不了太大的外部刺激或者是长期处于自闭郁郁寡欢的状态会导致人的精神出一定程度的问题.
在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中,有六成以上的病人能够达到临床治愈。对于首次发作的病人,治疗效果更好。那么,为什么人们还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呢?这主要是由于医生和普通人判断病人好没好的标准不一样。医生是从医疗的角度判断疗效,症状消失了,自知力恢复了,病就算好了。而普通人则认为,精神病人只有像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工作,才算病好了。精神病的治疗效果之所以受到怀疑,原因就在于:药物的副作用使病人显得呆板、迟钝;病情容易复发,而且事实上精神病的复发率也确实相当高;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病人虽然已经达到临床痊愈,却仍然不能参加正常的人际交往和学习、工作。所以,虽然医生认为很多病人已经治好了,但其他人仍然觉得他们有毛病。
不可否认,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效果目前确实不尽如人意,而且抗精神病药物的副作用已成为妨碍病人康复的一大难题。但是,也应该看到精神病治疗复杂的一面,影响疗效的因素决不单纯是医生和药物,还包括家属和各种社会因素,有很多药物治疗以外的因素是医生们所不能左右的。因此,不能因为对眼前的治疗效果不满意,就否定精神病学的成绩,更不能妄言“精神病”治不好。近三四十年来,许多治疗精神病的新药已应用于临床,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精神病治疗学也终将是不断发展的。可以相信,精神病的治疗手段会越来越多,效果会越来越好。在医护人员为此目标不懈努力的同时,也衷心希望病人家属和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帮助精神病的治疗,共同为精神病人尽一份力。
精神分裂症能“去根儿”吗?
常听人说:“精神病治疗了半天,也去不了根儿。”精神病容易复发,从这个角度说它去不了根儿,我完全同意,但是这种说法应该具体分析。
首先,什么叫“去根儿”?“去根儿”是不是说病了一次之后,就一辈子不再犯?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又有几种疾病能够“去根儿”呢?高血压、糖尿病能“去根儿”吗?感冒能“去根儿”吗?人人都希望所有的病能够“去根儿”,但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而言,这只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而已。
其次,精神分裂症为什么难“去根儿”?前面已经谈到,精神分裂症发病的影响因素很多,其中包括病人的个体素质、性格特点、家庭社会环境、治疗情况、遗传因素等等。医生的药物治疗只是这诸多因素中的一个。也就是说,不可能单纯指望医生的治疗来解决精神分裂症的“去根儿”问题,家属和社会都要为病情的复发承担责任。这就好比体质弱的人容易感冒一样,如果缺乏周围人的照料,缺少营养物品的滋补,只等到感冒复发了,再请医生来治疗,那是无济于事的。
第三,怎样为“去根儿”而努力?不要把眼光只盯在治病上,而应该做长远的打算。在维持用药的同时,全面地促进病人的心理、社会康复才是“去根儿”的根本出路。这就相当于为体弱多病者强身健体,俗话说:“邪不压正”,有了强健的身体,才能抵御病魔的侵袭,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疾病“扎根”的土壤。
精神分裂症病人何时需要住院?
住院治疗有“三利”:1.便于观察病情;2.对于具有攻击他人、自伤自杀危险的病人,居住在医院这个封闭的环境中,可以有效地保证病人的自身安全,也保证病人的家人及周围人的安全;3.便于治疗。对于门诊病人,医生用药时往往比较谨慎,因为他无法看到和及时处理病人服药后所出现的各种反应。病人住院后,医生就敢于加大药量,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以加快治疗的进程。
住院治疗还有“三弊”:1.病人病重时,往往对医院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坚决拒绝就诊、住院。因此,常常需要哄骗,甚至强制病人住院。这样就可能使病人产生强烈的敌对情绪,引起病人与家属和医护人员之间的激烈冲突;2.住院期间,病人的人身自由被剥夺,家庭生活被剥夺,这些对于一个人精神活动的完整性有很大的侵害;3.精神病人的住院时间较长(一般为3个月,病情顽固者可长达一年半载),环境单调,这对病人的人际交往技能、学习工作能力都有很大影响,出院以后需要很长时间去重新适应社会。为此,国外用日间住院(病人白天来医院接受治疗、参加各种活动,晚上回去与家人团聚)、家庭住院(家属陪同病人住在医院里)等方式来弥补以上弊端,但我国目前尚无此条件。
现在多数专家的观点是,精神病人尽量不住院,只有到病情异常严重,或者在家里无法维持药物治疗的情况下,才不得已而为之。需要住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极度兴奋、冲动伤人;2.有自杀企图;3.拒绝治疗,家属又无计可施;4.诊断不明,需要住院观察以明确诊断;5.严重的药物反应;6.多种药物治疗均效果不佳,需要住院系统调药。
精神分裂症病人住院多长时间合适?
有人说,精神分裂症病人的住院治疗是3个月一个疗程。其实,精神科的药物治疗并无固定的疗程,所谓“3个月一个疗程”,只是说精神分裂症病人一般的住院时间是3个月。
这3个月的治疗分为3个阶段,称为“住院三部曲”。第一部是急性治疗期。病人住院之后,首先要了解和熟悉病房环境,消除其恐惧或敌对心理,还要使用较大剂量的药物,使那些过度兴奋、躁动的病人尽快安静下来。此期一般需要2~4周;第二部是完全治愈期。病人在相对安静、合作的前提下,系统地接受治疗,直至精神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复。这是最主要的治疗阶段,根据病人的病情轻重以及对药物的反应不同,此期可长可短,一般为6~8周;第三部是调药巩固期。病情达到临床痊愈之后,需要在医院里巩固2~4周,然后酌情调整药量,准备出院。在治疗阶段,药量比较大,病人可能会出现各种副作用,因此在出院之前,要尽量摸索出既能巩固疗效又能降低副作用的最佳剂量。
以上所说的,是多数病人的住院治疗过程。三期之间并无严格界限,只是笼统的划分。住院时间超过3个月的病人,多数是由于在第二期里,有些症状比较顽固,长时间不能祛除,或者症状消失了,自知力却总是不恢复。
国外有一种观点,主张精神病人住院的时间越短越好,只要病人冲动或者自伤的危险性不是很大,能够配合治疗了,就让他回家去服药。这种观点是很有道理的,它主要是为了避免住院的“三弊”,特别是为了避免住院对病人社会功能的损害。在这种观点的影响下,美国的精神病院已日趋减少,人们正在将有限的医疗资源从医院转向社区,即按照一定的区域将精神病人组织起来,督促他们服药,并定期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但是,这样做就需要强有力的家庭支持和社会管理,而我国的家庭支持和社会保障体系都很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多数家属还是希望既然病人已经严重到住院的程度,住一次院就要尽量把病治彻底之后,再接病人回家。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目前国内的大部分精神病医院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您家里的看护条件较好,也可以同医生商量,尽量缩短住院时间。
是不是住院时间越长,治疗就越彻底?
这句话要具体分析。如果病人住了3个月医院,病情仍然没有好转,仍然不承认自己有病,回家就有可能拒绝接受治疗,此时就不能让病人出院,继续换用其它药物治疗,还是有可能进一步提高疗效的。但是,有20%左右的顽固性精神分裂症病人,目前所使用的任何一种药物都不能把他们治愈,这样的病人继续住院的价值就不大了。医生怎样才能知道谁是顽固性的病人呢?这就需要一种药一种药地去“试”,然后再两种药三种药地合并应用,倘若病情仍无起色,医生就会无奈地把这些病人归入那可悲的20%之中。
由此可见,病人的预后如何、继续住院有多大意义,这些全靠医生的综合判断。现在有一种令人担忧的现象,有些精神病医院床位收不满,考虑到医院的经济效益,医生就尽量延长病人的住院时间,这是很不合理的。医生在给病人治病的时候,只能考虑病情,而不应该把其它因素掺杂进来。作为病人家属,就需要尽可能多地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既要尊重医生的判断,又要有自己的思考。
还必须考虑到,住院治疗毕竟是有局限性的。在精神病医院这个单调、封闭的环境中,要让病人“脱胎换骨”,通过住院治疗使精神状态完全焕然一新,能够像正常人一样应付各种事情,这恐怕也不太现实。有时,家属和医生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争议。医生认为病人已经临床痊愈可以出院了,家属却认为病人仍然双眼发直、待人不主动、生活懒散等,住院时间还应该再长一点、治疗再彻底一点。家属说的这些情况可能是药物的副作用,也可能是病人在住院期间无所事事,呆懒了,还有可能就是病人得病以前的性格表现。这些都不
一定要在医院里调整,况且有的情况在医院里也无法彻底调整,需要回家以后慢慢适应。
总之,延长住院时间,在有些情况下可能提高疗效,而在有些情况下则不能,家属要对住院能解决的问题、解决的程度以及不能解决的问题有个清醒的认识。
医生如何判断精神病人的疗效?
每一位住院病人出院的时候,医生都要给他开一张诊断书,上面除注明住院时间、住院诊断以外,还要写上住院疗效。因此,家属应对医生作出的疗效判定有所了解。
精神病人的疗效共分为4级:
痊愈:精神症状全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复;
显好:主要症状消失,自知力大部分恢复;
好转:症状较住院前减少或减轻,自动力未恢复;
无效或恶化:病情无变化或加重。
由此可以看出,疗效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精神症状和自知力。对于门诊治疗的病人,家属也应该用此方法定期为病人评定疗效,以掌握病情、指导下一步的治疗。
住院的最佳疗效当然是“痊愈”,稍差一些是“显好”。以这两种疗效出院的病人就是病好了,或者基本好了。如果出院疗效只是“好转”,说明治疗不太满意,病人的症状比较顽固,病情比较难治。一般讲,以“无效”或“恶化”出院者几乎没有,但有时会遇到某种特殊情况,比如病人出现严重的躯体疾病需要转到其它医院治疗,或者家属主动放弃治疗,拒绝继续住院等,此时医生会在诊断书上注明“自动出院”,即:不是医生认为病人该出院了,而是家属自己接病人出院的
由于丘脑、大脑功能紊乱及病变而发生的感觉、记忆、思维、感情、行为等方面表现异常的病。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有程度不等的自知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症状
精神病是由于人体丘脑、大脑功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并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治疗方法也各不相同。
精神病多在青壮年时期发病,有的间歇发作,有的持续进展,并且逐渐趋于慢性化,复发率高、致残率高,如不积极治疗,可出现精神衰退和人格改变,不能适应社会生活,难以完成对家庭和社会应担负的责任。但是,如果早期发现、及时治疗,患者也可以完全痊愈疾病,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
致病因素
致病因素有多方面:先天遗传、个性特征及体质因素、器质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等。许多精神病人有妄想、幻觉、错觉、情感障碍,缺乏自知力,不主动寻求医生的帮助。常见的精神病有:精神分裂症、狂躁抑郁性精神病、更年期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及各种器质性病变伴发的精神病等。患者及家属应和精神科医生配合治疗。
还有不少人爱把神经病与心理疾病特别是精神病等同起来,总爱用嘲笑的口吻说:你有神经病。其实神经病是指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器质性病变,并可以通过医疗仪器找到病变的位置。常见的神经病有:脑炎、脑膜炎、脑囊虫病、脑出血、脑梗塞、癫痫、脑肿瘤、重症肌无力等。患者应去神经科寻求诊治。
精神病的饮食疗法,精神病食疗
精神病食疗——精神病专栏
食疗,又称食治、饮食疗法,系利用各种食物经过特定工艺加工制成食品,通过食用达到治疗和预防疾病的目的。西医和中医均有食疗。西药食疗通过膳食补充或控制各种营养素摄入,达到治疗营养缺乏性疾病或与营养有关的疾病的目的。而中医食疗则是利用食物或药食两用药物按照中医理论严格配伍,并用特定炮制工艺制成食品,通过扶正祛邪、调整阴阳而达治疗疾病之目的。中医的食疗比西医食疗内容更加丰富,范围更加广泛它不仅包括西医学中的营养疗法,还包括诸如清热解毒、活血化瘀、消食除积、补精益气等治疗作用在内。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对自身健康逐渐重视,对药膳食疗的追求已作为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今天,药膳食疗从理论到实践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进展。1973~1984 年每年平均有两本药膳食疗专著问世,1985~1995 年平均每年有十本专著问世, 1998 年我国召开了首届国际药膳食疗学术研讨会,是一次全面总结近50 年的药膳疗领域新成果的盛会。
精神病的治疗主要采取药物治疗,行为治疗,工作治疗,娱乐治疗,心理治疗及各方面疏导,以消除或减轻病者的种种障碍。另外饮食疗法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下面给出一个精神病的饮食疗法。
原料:猪心(半个)远志15g柏子仁15g合欢皮15g茯神20g钩藤15g石菖蒲12g莲子芯20粒郁金10g天麻6g天竺黄6g石决明20g
制备:把全部用料放入锅内,武火煮滚,后用文火煲1小时30分。
主治: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癫痫。
他们吃的有各种抗抑郁的药,还有镇静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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