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中国陶瓷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即将期满五年,印度有关部门即将对这项措施进行复审,并计划提高反倾销税率。在市外经贸局今天举行的通报协商会上,被公诉的九家佛山企业表示,将积极应诉。
2001年8月,印度对中国陶瓷企业立案公诉,要求对中国陶瓷瓷砖片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然而直至2003年2月终裁,中国没有一家企业应诉。其结果是印度五年来,对中国陶瓷砖片征收了每平方米超过8美元的税收,几乎相当于成本价的两倍,而同是出口印度的阿联酋,由于有企业应诉,只被征收了很少的税。
数据显示,近五年来,印度的陶瓷企业生产及销售量均上升了三倍多。印度为保证其国内企业的发展及保住市场份额,对中国陶瓷企业提起6月11号进行日落复审,并且没有按照法律惯例进行延期,准备将对中国陶瓷企业的反倾销税由目前的200%左右,提高到317%。
被公诉的佛山企业代表对此高度关注,并表示,佛山的企业并没有向印度倾销,考虑到印度的市场份额,他们会积极应诉。
来自北京的专业律师杨麟说,日落复审对企业的影响主要是未来五年的出口税率,赢得公诉意味着低税率或者是零税率,凡是在2006年有向印度出口陶瓷的中国企业,都在公诉范围内,但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出口情况,决定是否应诉。存在国有成份的、贸易商这两种企业应诉成功机率不大。
本次复审的主要判决依据是企业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书面材料。印度方对倾销的判断主要是根据企业在自己国内的内销价与外销价的比较,有的企业虽然外销价高于其成本价,存在赢利,但由于外销价低于内销价,仍会被判断为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