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结婚?就这样不是挺好?”这么问的,不止一个。
当我要结婚时,我没想过这个问题。现在我想了想。
答案是:结婚只有一个理由:两个人要在一起。
我们一定会有自己的家,再也不要分开。
我和她在夏天相识时,各自看上去都不是对方最好的选择。我们都来自条件不错的家庭,双方的家长也都为我们有似乎更好的“安排”。但我们只知道,每一次相会,我们都舍不得分开。在我们城市中心的广场上,我们从下午呆到傍晚,从傍晚呆到深夜。广场旁边有两条单行道,走完单行道就是她的家,我们走过去,又走回来,直到天亮,她不得不去上班,而我如果可以逃课,还会陪她去,在她单位门外的小茶馆里等着,等着她中午出来匆匆会一面。
像这样一天又一天,单行道上的景色不知不觉中变了又变。那是年轻的我们有生第一次感觉到岁月的流逝。我送给她一首诗,现在还记得最后两句:“我用温柔的微笑,写下岁月;划满这岁月的,是名字中的你。”又一个夏天来了,但我们还是想在一起。
我在学校附近的郊区租了一间小屋,给房东的孩子作家教抵大半房租。小屋不能避寒暑但能避风雨,但这仍然不是我们的家。天再晚,她也不得不回她家。那时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词典里还没有“同居”这个词呢!送她回家要路过我们熟悉的广场,路边卖夜宵的会熟悉地跟我打招呼:“下夜班了?”有时我在送完她又夜奔十几里回小屋时会一狠心(因为要花钱)坐到夜宵摊上吃碗面,望着城市里满眼各有其主的窗户冥思苦想:什么时候才能不和她分开呢?
有时候我送不了她,她独自骑车通过黑夜里的田埂,野狗们狂叫着猛追。有一次她摔倒了。事后我告诉她,我们一定会有自己的家,再也不要分开。
我们第一个家是借来的旧房子
那时结婚是需要单位批准的,我的单位是学校,我的“结婚申请”上盖了十多个公章。对需要盖章的各部门来讲,我结不结婚关他们屁事。年轻的我学会了敬烟,学会了点头哈腰,学会了察言观色,学会了再大的火都忍着,因为我想要和她在一起。
我们的第一个家是借的一间旧房子,十多平米。毕业答辩后的第二天我们举行了婚礼。后来每当我看见现在年轻人的豪华婚礼,就会想起,那天早晨,她一人骑着自行车来到我们的家,一只手还拎着一只暖壶,那是准备给客人们喝开水用的。于是我们有了第一个暖壶。我们还有了四大电器:电视机、电风扇、电子灭蚊器、电动剃须刀。到了晚上,我会突然对她说:“你该回去了”,她总会一愣,然后我就很有成就感地告诉她:“咱们结婚了,受法律保护呢,再也不用分开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没有再分开过。房子很快要拆迁,我们无处可去,只好赖着。楼里的其它部分都被拆成了光架子,有一天早晨,她出去解手,然后惊恐万状地回来告诉我,那座老式公厕的挡墙被拆了,蹲位都被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周围几里内没有其他公厕,我急中生智找了块布钉在公厕门口当门帘,她就在旁边看着,忍无可忍仍须再忍。
我们又借到了一间房,比前一间还破还旧,在一个大约有上百年历史的破大杂院里,那片地区从清代起就是我们这个城市的贫民区,朋友们谁来谁说是“旧社会”。那时,她成了我们这个城市里最早的下岗者之一。我对她说:我养你。从此,她就每天在那白天都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屋里等着我,早晨拎着水桶充当的马桶到公厕去和老头老太太们排队,然后守着只有4个频道(因为没闭路天线)的电视:那时电视台白天除了点歌没其它节目,她就翻来覆去地听歌;然后蹲在小煤油炉前为我做饭。那个院子门口有一个门槛,自行车推过都会“咣当”一响。隔着老远,她能准确地分辨出几十声“咣当”中哪一声是我发出的。夜里,老鼠在我们身上跑来跑去,开着灯都吓不走它们;夏天,因为潮湿,我们浑身都是红点,别人说我们得了“怪病”。有时候,我半夜里爬起来抽闷烟,又冥思苦想:这日子何时是个头呢?但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为什么要结婚?阅读:阿怪宣言—我要我们在一起
这个女人和这个孩子,我和她们永远不分开。
我用不太正常的手段得到了一套住房,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厨房和卫生间。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锈迹斑斑的冲水开关、肮脏的煤气炉,担心着会有人来把我们从这天堂中赶走。我告诉她,只要有我在,谁都不用怕,于是她天天到下班时就守在那6楼的窗前,看到我骑着破自行车在楼下出现她才放心:我还在呢!我们那一代人个个胸怀大志,不解放全人类不算完,这志向渐渐从天上落到地下,变得很简单:我要和她在一起,我要保卫自己的家。我没有雄狮的力量,但哪怕只是一只公麻雀,也要护住自己的巢。为了这个简单的要求,我这个在单位里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人物,和全体领导班子进行了长达数年的斗争,而且最终胜利了。这被无数同时在各个战场上斗争着的同龄人称为一次经典战例。那年我25岁,和我现在的很多学生差不多大。(未完待续)
编辑:莱茵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