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歌大师,今天专门就您起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作者胡戈一事给您写信,只想表达一个意思:希望您重新考虑打官司一事。 我想,打官司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打赢胡戈这一官司,能消除《馒头血案》给您带来的精神刺激;降低其在社会上的“负面”影响;警告小朋友对您的花花草草进行破坏的企图;从而拨乱反正,重建您作为一个电影大师的高大形象。那么我觉得您不妨一告。但在我看来,您的起诉不但不能够达到以上目的,相反还可能造成南辕北辙的效果。所以请您不妨听听我的劝阻。 首先,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您能赢。但我要说:赢又如何?告倒一个胡戈,江湖立马就风平浪静了吗?小孩夜啼听见“陈凯歌”就噤若寒蝉了吗……如今是什么年代?什么权威不能腹诽,什么偶像不能拷问?真实的情况恐怕是:一个胡戈倒下了,千万个胡戈冒出来。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您即便打赢这个官司,无非也就换得一声道歉。其实,以您如今的身份,只要拿起桌上的电话,威严的一声:“小胡么?”您就可以听见抱歉了。古人说: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但如今您郑重其事穿上鲜花盔甲,叫嚷着要单挑,对手却是一个瑟瑟发抖的“小馒头”,您不觉得惭愧?可诉可不诉,不诉!大师,您犯了第一个忌讳。 您犯的第二个忌讳是:犯众怒。《无极》放映以来,各种讥诮都有。为什么那么多谩骂您不理会,却偏偏捡一个胡戈来较劲?您以为小胡没有背景?您大错特错。你可以去告宋祖德,你告他上法院也好,告他进监狱也好,你看我们会理会他不?小胡不是没背景,他的背景是大众。不是胡戈成就了《馒头血案》,而是大众成就了胡戈。当然您也可以鄙视群众的审美判断,但是您也得承认,就是同一批人给您贡献了两亿票房! 至于第三条理由。大家都把您作大师看。就算您谦虚不承认,那至少是一大人物。大师也好,大人物也好,什么大?不是派头大,而是胸怀大。“你狂任你狂,清风拂山冈,你横任你横,明月照大江”……如果您有这样的自信,请问小小一个“馒头”又怎么能像棉被下的豌豆一样硌得您老辗转反侧呢?都说小人是“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那么请问,您见过哪家的大树会跳起来踩蚍蜉呢? 大师,我之所以建议您不要起诉胡戈,那也是为您好,大家真诚地希望您能够保留电影大师的一点尊严。 大师,您说您诉讼是因为您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也有人的本能。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您选择不起诉: 因为,选择诉讼,只是选择本能;选择宽容,则是选择高于本能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