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保平
前段时间台湾数位艺人吸毒的事炒得沸沸扬扬,王朔在宣传《我的千岁寒》的时候也坦承自己曾吸毒,近日曾以一首(仅仅一首)《笑脸》而出名的歌手谢东与女友因涉毒在家中被抓,“明星吸毒”的话题再次被摆上台前。其实明星和常人都不过是肉身之人,都是欲望之身,都可能误入歧途,都可能难以自拔,都可能在诱惑与拒绝中做痛苦的抉择,都可能以悲剧结束。可是有人偏要说明星吸毒“事出有因”,从目前见到的一些报道来看,无外乎三种原因,一是追求流行时尚,二是寻找创作灵感,三是减轻工作压力。这算什么特别的原因呢?照这样的逻辑,追逐潮流的年轻人都该是瘾君子,作家都沉湎毒品无力自拔,为生计奔波的农民工每天都吸两口毒品才干活。
如果非要说明星吸毒与常人有些什么区别,我觉得是常人吸毒在痛哭流涕地忏悔时,可能会说对不起生养自己的父母,对不起关爱他的亲朋好友等等。而吸毒的明星在忏悔时,多了一项对不起,那就是对不起喜欢他的粉丝或观众。换句话说,如果你是个常人,你吸毒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可是如果你是明星,说不准还是我的偶像,你吸毒就有了非同寻常的辐射意义。
明星吸毒,不仅个人要在魔鬼面前承受不幸,更不仅仅是破坏了明星在粉丝心目中的美好形象,更会因为其偶像地位和辐射作用波及社会纵深。当然,明星不是神,只不过是众人中的一个抽样,但这个抽样如果因为经济条件好、受人宠爱,又不能严格修养要求自己,就更容易暴露出人性的弱点来,更容易走向歧途。
在毒品这个魔鬼面前,没有特权之分。无论明星还是常人,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吸了毒,都得承受自己当初选择的惩罚。而吸毒的明星,就更得承担法律意义之外的道德问责。这和明星成名必须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权是一样的道理。更何况诸如谢东这样的明星,毒品可能着实沾了不少,可又刺激出多少“创作灵感”,让人传唱或者喜闻乐见的歌曲呢?所以从“笑脸”到“黑脸”,在愤怒于明星吸毒的背后,我更倾向于悲哀到可笑的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