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独立研发成功的第一型高性能,现代化战斗机,J-10在激起军事发烧友极大热情的同时也遭到了相当多的批评。其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前者往往倾向于夸大该机的作战能力,而后者则以造价过高,技术过时等理由对其大加抨击。那么事实究竟如何?J-10在世界战斗机之林中的真实位置在哪里呢?
首先让我们对目前世界战斗机的整体情况进行一下概括:战斗机按照体积/重量可分为两大类,即重型战斗机和轻型战斗机,前者以F-14,F-15,F-22,和Su-27/30系列为代表,后者以F-16,F/A-18A//C/D,EF2000,J-10和阵风为代表。重型战斗机往往采用当时最先进的技术,不惜血本地来确保尽可能强大的作战能力。事实上,直至今日也仅有F-15,F-22,和Su-27/30系列在结构中大量使用昂贵的钛合金构件。
重型战斗机因价格昂贵而装备数量有限,轻型战斗机一般用来补充重型战斗机数量的不足,执行相对而言较为容易的任务;例如F-16在问世之初毫无全天候,超视距作战能力,仅被用于昼间视距格斗和目视投放非制导炸弹。欧洲国家受到国力的限制,无力负担美国高/低(重/轻)搭配的战斗机组合,被迫以单一型号完成多种任务。国力较强者(英,法,德,意)研发了EF2000和阵风这样的“重型化”轻型战斗机,而国力较弱的瑞典则研制了价格更为低廉的JAS-39,该机和中国大陆/巴基斯坦的JF-17,台湾的IDF,韩国的F-50(设想的T-50战斗机版本)同属超轻型战斗机。
重型战斗机在作战半径,雷达功率,载弹量,改进潜力等方面均有轻型战斗机无法比拟的优势,因此将重型战斗机如F-22和Su-27/30系列和轻型战斗机如J-10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是不合适的。与其它轻型战斗机相比,J-10的性能是颇为优秀的。根据已有资料推算,在空战载荷(1/2内部燃油,4空对空导弹)下,J-10的翼载荷小于300千克/平方米,推重比接近1.2。虽然这个推重比低于EF2000和阵风的推重比,却不输于大部分F-16,F/A-18A//C/D的推重比,J-10的空战翼载荷则与EF2000和阵风极为接近,大大低于F-16,F/A-18A//C/D的空战翼载荷。由此推断,J-10的亚音速加速性能当与F-16,F/A-18A//C/D相近,略逊于EF2000和阵风,亚音速机动性和敏捷性与EF2000和阵风相当,优于F-16,F/A-18A//C/D;超音速加速性能,冲刺速度,机动性和敏捷性与EF2000相近,优于其它型号(大后掠角三角翼,低翼载,可调进气道均指向优秀的超音速性能)。
那么与F-35这一隐形战机相比,J-10是否还有一搏呢?一个没有被广泛地认识到的事实是,F-35并不是严格定义上的战斗机,将其称为轻型轰炸机更符合实际情况。F-35的设计思想来源于美国空军对近距对地支援战术的研究,其设定作战环境是大规模重装甲军团的交战前沿,设定作战对象是在机动野战防空系统掩护下运动的装甲部队。
因此F-35并不强调空战性能,其飞行性能与F-16,F/A-18A//C/D相比毫无提高,最大速度还有所下降(从F-16的M2.0和F/A-18A//C/D的M1.8降到了M1.4),原因很简单:近距对地支援并不需要超高的空战性能,速度过高将使飞行员无法有效观察地面情况。同样,F-35的设定作战环境对其隐形性能的要求是有限的;由于美国空军并不要求F-35穿透纵深防空体系,F-35的雷达隐形被设计成只在I/J波段有效,即能有效地对抗战斗机火控雷达和机动野战防空系统雷达;在波长更长的分米波波段,如KJ2000的L波段和S300igird雷达的D波段,F-35的雷达隐形能力是大打折扣的。此外,与F-22一样,F-35在红外波段是不隐形的。J-10从而可由预警机或高性能地面雷达引导,或使用被动射频传感器定位,来接近F-35;一但距离靠近到数十千米F-35的雷达隐形将无法击败J-10的火控雷达。
尽管F-35的雷达隐形将给主动雷达制导的空对空导弹造成问题,被动射频制导(反辐射)和红外制导导弹却丝毫不受影响,而俄国R-27和R-77系列超视距空空导弹均有反辐射和红外制导型号,给PL-12配备这类制导系统也不存在什么技术困难。由于F-35的速度较慢,在与J-10交战时主动权将在J-10一方,而F-35既无力追击全速撤退的J-10,也无法避免与向其扑去的J-10交战。J-10的机载电子系统和武器装备确实与西方先进水平有一定差距,毕竟当新型西方战斗机已开始装备有源相控阵雷达时J-10依然在使用常规的脉冲多普勒雷达。然而电子设备的更新速度是极快的,在一架战斗机的服役期内将经历数次电子设备升级,中国高速发展的电子工业将使J-10在机载电子系统方面迅速赶上西方先进水平。
因此批评第一批生产型J-10的机载电子系统技术过时实在没有什么意义。至于武器装备,不仅和机载电子系统一样能不断升级,而且只要有效就没有必要过分追求技术上的先进性。事实是美国空军大部分机载武器都是越战时期和1980年代开发的。
J-10的早期生产型价格较为昂贵是必然的,原因如下:1。生产企业必须收回研发费用和生产线建设费用2。生产线不成熟,效率不高随着生产线的不断运行,总产量的日益增加,研发费用和生产线建设费用的收回,生产技术的成熟,生产效率的提高,后期生产型的价格将大幅度下降。
由于J-10不象Su-27/30那样大量使用昂贵的钛合金,使用一台而非两台发动机,零部件总数少得多,后期生产型J-10的单价将大大低于J-11的单价。这一点美国的F-15/F-16生产历史可充分证明。中国空军庞大的J-7,Q-5机群正在迅速老化,除双三角翼的新J-7是1990年代以来生产的以外均年事已高(Q-5在80年代后期便已停产),迫切需要大量新型战机。新的进攻型导向也要求装备高性能,多用途战斗机。因而大批量生产J-10(中国空军最终可能需要1000架)是绝对必要的。
J-10与J-11发动机的通用性将有效地简化后勤保障。概括起来,J-10不是特别先进,但在总体设计上与欧洲最新型战斗机不相上下。它虽无力与F-22对抗,却足以击败F-35(假定对抗双方均拥有预警机)。在大批量生产的情况下其单价将大大低于Su-27/30/J-11。将其称为目前世界上最优秀的单发战斗机并非夸大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