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介绍中国政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有关情况,阐述基本立场,并答记者问。图为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陈竞超 摄)
《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国家方案》实施 体现“一个结合”和“两个推进”
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国家方案将积极推进应对气侯变化工作
[马凯]: 《联合国气侯变化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都要制定、执行、公布并经常更新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履行《公约》的义务,按照中国国务院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17个部门,组织了数十位各个领域的专家,历时两年编制了《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国家方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颁布实施。
这一方案是中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政府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对我国的应对气侯变化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也将对世界应对气侯变化做出新的贡献。
《国家方案》概括起来体现“一个结合”和“两个推进”
[马凯]:关于要采取哪些举措和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大家手里的《国家方案》已经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如果概括起来说,这么大一厚本,体现“一个结合”和“两个推进”,贯穿了一条主线。
“一个结合”,就是要把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国家创新型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两个推进”就是要一手抓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一手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减缓主要就是控制增量,尽可能少排放一些。适应就是对已经引起的气候变化要提高适应能力,防灾减灾,把它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在减缓排放或者是控制增量方面,无非是三条渠道、三个途径:一个是少排放;二是多吸收;三是再利用。
因为二氧化碳主要是由化石燃料的燃烧引起的,所以,要少排放,就必须节能,节能是最大的减排。所以,中国政府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源消耗要下降20%,同时还要调整能源结构,尽可能少用化石燃料,多生产一些可再生能源。这样,中国可再生能源的比重目前只占不到7%,中国政府想到2010年提高到10%,到2020年要提高到16%。通过这些措施可相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多吸收,最主要的是植树造林,因为森林可以在光合作用下吸收大量的二氧化碳。排了不要紧,可以吸收,净排放可以减少。“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要提高到20%。
再利用就是排放了不要紧,如果能够吸收利用,变废为宝也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措施。比如说沼气、甲烷排放、煤层气等等都可以回收利用,这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中国采取有效措施为保护全球的气候作出了自己应有贡献
[马凯]:近几年,关于中国的“能源威胁论”很多,但是现在好像这个言论少了,取而代之的是中国“环境威胁论”的说法越来越多。对此,我觉得最有力的反驳是用事实说话。
我只举三组数据:第一组,中国的历史累计排放量少,从1950年到2002年,50多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只占世界累计排放量的9.33%;1950年以前,中国排放的份额就更加少了。
第二组数据是中国人均排放水平低。国际能源机构统计,这是2006年的统计,是最新统计,统计的是2004年的数据。2004年人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中国是3.65吨,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87%,为OECD国家的33%。
还有一组数据,就是1950年到2002年的50年间,世界平均排位来说,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只占到第92位。
第三组数据,就是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弹性系数小,也就是说根据国际能源机构的统计测算,从1990年到2004年,15年间,单位GDP每增长1%,世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要增长0.6%,但是中国仅仅增长0.38%,也就是说我们的弹性系数小。
面对上述事实,三组数据,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没有人说那些历史排放量多,人均排放量高,排放弹性系数大的那些国家是气候变化的主要威胁,反而说历史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排放弹性系数小的中国构成了主要威胁,这显然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正的。
相反,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保护全球的气候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是一支重要的积极力量。我简单举几个数字,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7%,等于节约了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同期,中国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护等又净吸收了50亿吨的二氧化碳。特别是自上个世纪以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了3亿人。现在按2004年的标准,世界每一个人平均每年释放二氧化碳4吨,3亿人就等于中国去年少排放了12亿吨二氧化碳。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实行计划生育,去年我们的人口不是13亿人,而是16亿人,那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就要多出12亿吨,这是中国对控制世界人口非正常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积极贡献。
一个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 温室气体排放增加有其合理性
[马凯]:毋庸讳言,今后在某一个时点,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会超过美国,但是具体在哪一个时点,刚才记者说是不是2009年,因为科学家有不同的测算结果,所以还有待证实。但是,在比较中美之间和不同国家之间温室气体的排放水平时,必须有正确的方法论,就是必须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地看待问题,分析问题。
首先,不能只看总量,还要看人均。人口规模对一个国家的排放总量影响至关重要,一个人出生到世界上,不但要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更为重要的是他的衣、食、住、行、教育、各种文化享受都要消耗能源,相应的都要增加排放。所以,人口大国、人口小国和人口多、人口少的国家在排放总量上有一些不可比的因素。我国即使哪一年排放总量超过了美国,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是美国的四倍,所以,我国的人均排放量也仍然只是美国的四分之一。
其次,不能只看当前的排放量,而且要看历史的累计排放量。我的数据是从1903年到2003年,美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世界的比重达到了28.3%,中国同期只占了7.6%。这个数据跟我前面的数据一样,不是中国的数据,而是美国长期研究气候变化的一个国家实验室的数据。
第三,我们认为不能只看排放的数量,还看要发展的阶段。因为国际经验表明,一个国家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强度是不同的。科学家们说,呈现出一种倒U字型的变化,就是抛物线。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排放强度是增加的趋势,实现工业化以后就开始走下坡路,开始减少。在过去的一二百年里,美国已经实现了工业化,它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
现在中国正好是在爬坡的阶段,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相应地消耗的能源就比较多一些,排放的强度也比较大一些。
总之,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温室气体排放的增加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不仅中国如此,其他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
第四,我们认为不能只看本土排放,而且要看转移排放,就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分工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一国生产的产品要在多国去消费,一个国家又要消费多个国家的产品。
所以,生产、出口高耗能、高排放产品的国家,要承担本应在进口国排放的二氧化碳,而进口消费这些产品的国家,在他们的排放总量的计算中,就没有计算这部分产品的排放量。
特别是在目前,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发达国家是处在产业链条的高端,服务业发达、高科技发达,相应它的能源消耗和排放也相对小一些。而发展中国家处于产业链的低端,生产和出口了大量的高耗能和高排放产品。比如拿中国来说,直接出口的,去年出口钢材2500多万吨、焦炭1400万吨左右。这里面都包含了很多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这还不算,我们还出口了大量的机械产品,里面也有能源消耗,包含禽类,这相应地增加了中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减少了进口国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所以,在对不同国家进行比较的时候,对这一因素应该给予充分的考虑。
各地政府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重要指标
[马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必须采取综合的措施,包括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我们把节能减排的任务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市和有关的能源消耗大户。这项措施是一个行政措施,但是它是完全必要的。同时,我们更重视的是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在法律手段方面,我们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可再生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对于我们促进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我们更重视经济手段,比如说我们正在逐步地理顺资源型产品的价格,使它能够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程度,一方面可以鼓励能源生产,另一方面可以限制不必要的消耗。同时,我们在财税政策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也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正在落实之中。
另外,各地政府都普遍把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个重要指标,而不是单纯地看GDP的增长。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中国选择的不可动摇的道路
[马凯]: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是我们中国选择的不可动摇的道路。为此,中国政府从“九五”计划就提出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是,要走出一条投入小、消耗少、能循环、可持续的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这方面,中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如果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能够到我们一些省市、基层去广泛了解一下,就可以看到这些方面的积极变化。尽管我们现在在环保、节能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如果没有中国政府坚定的态度、明确的思路和巨大的努力的话,可能气候变化问题、环境问题要比现在严重得多。尽管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比大力地节能减排困难得多,但是,我们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而且一定能够取得明显的成效。
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责任
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应承担主要义务
[马凯]:气候变化问题确实越来越为国际社会所瞩目,甚至是逢会必谈,这不是偶然的。对气候变化问题,虽然社会对气候变暖的程度、成因、主要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路径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看法,但是主流观点已经逐渐趋于一致,至少形成以下四点共识:
一是全球气候变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是气候变暖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已经产生了严重的后果。
三是气候变化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影响以外,与人类的活动,特别是使用化石燃料,像煤炭、石油,在使用化石燃料过程中排放二氧化碳的幅度密切相关。
四是大家认为气候无国界。气候变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中国政府历来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愿意和国际社会共同减缓气候变暖的事实。
有些人提出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侯变化过程中要不要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对这个问题要正确回答,必须首先正确认识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对于气候变化问题的实质,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前年的G8+5的会议上有一个著名的论断:气侯变化问题是一个环境问题,也是一个发展问题。
它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也要通过发展来解决。因此,归根到底是一个发展问题。这个论断是非常正确的,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是,从人类历史上看,发达国家在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过程中,无约束地、大量地排放了温室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我这里有份资料,这份资料显示,从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人类由于化石燃料燃烧释放的二氧化碳的总量中发达国家占了95%;从1950年到2000年,这50多年来,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到总的排放量的77%。因此,发达国家对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也应当承担主要的义务,包括自身因为实现了工业化,你有条件再进一步减少自己的排放,你也有经济实力,也有义务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支持。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历史累积排放量少,人均排放量低,当前的首要任务依然是要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因此,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理应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和发展空间。
正是基于上述的基本的历史事实,所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了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这个原则是客观的,也是公正的。
所以,我们认为如果不顾历史事实、历史责任,不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借气候变化问题不适当地,也就是说过早、过激、过高地要求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一样承担量化的减排义务,从而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限制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显然是不客观的,也是有失公允的。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国际社会应当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并为其发展留出一定的排放空间,限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所带来的后果,远比气候变化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当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虽然不承担量化的减排指标,但是不等于我们不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
因为减少排放、保护环境是我们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的要求,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中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将努力地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环境的关系。我们不能再走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的工业化道路,而是要努力走出一条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高产出的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努力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双赢”的目标,这本身就是对世界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贡献。
发达国家有义务提供资金去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马凯]:这位先生提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我们一致认为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减缓气候变化,还是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都离不开科技进步。所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特别提出了一条,说发达国家不但要率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且也有义务提供新的、额外的资金和技术去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非常公正的。
现在发达国家在某些方面已经迈出了一些步伐,比如说在清洁发展机制方面已经有一些进展,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发展中国家转让了一些技术,对此应该加以肯定。但是总体上看,我觉得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说得多做得少。我们希望发达国家应按照《公约》的要求,拿出实际行动,采取更加务实的合作态度,从技术上、资金上支持发展中国家。中国也愿意按照国际准则,加强和发达国家的广泛合作。
中美两国在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 共识逐步扩大
[马凯]:中国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10%,指的确实是二氧化硫和COD。但是,也应当注意到,中国政府同时提出了单位GDP能耗要降低20%。能源消耗,刚才我说了,特别是化石燃料的消耗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大体上占到二氧化碳排放的75%左右。从这个意义上讲,节能就是最大的减排,节能相应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我认为中美两国都是能源的生产大国和消费大国,相应地也都是排放大国。在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我们面临着共同的挑战,也有着许多共识,而且这种共识也在逐步扩大。
今年5月份,美国提出了一个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倡议,这个新倡议表明了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态度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变化。同时新倡议中所提出的一些观点,比如说认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发展经济密切相关,应对气候变化不应当影响经济的发展;强调技术进步和技术转让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性作用等等,这都是一些积极的态度。
对此,我们是表示欢迎的。当然,我们同时认为美国的新倡议应该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在新倡议中,应当体现《公约》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对新倡议的某些具体的内容,还有待于世界各国进一步沟通和磋商。
我们和美国之间尽管有些分歧,但是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已经开始了,而且必将继续深入下去。比如说美国和澳大利亚所倡导成立的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我们就是成员国之一。还有甲烷市场化伙伴关系,我们也参加了。我在这次随吴仪副总理到美国参加战略经济对话的过程中,还单独和美国能源部长博德曼先生和农业部长、环境署署长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马上就要签署一个关于共同开发利用非粮原料为主的生物质燃料的计划,这就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碳排放的积极措施。我们愿意本着求同存异、务实合作、实现共赢的原则,继续加强与美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合作。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