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王优玲、江国成)根据4日发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我国将采取一系列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减缓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由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的这份方案把能源生产和转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与节约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和城市废弃物等列为中国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
根据方案,我国将强化能源供应行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把发展水电作为促进中国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方向发展的重要措施。预计到2010年,我国将因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亿吨。
此外,我国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把核能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提高核电在中国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加快经济发达、电力负荷集中的沿海地区的核电建设,并提高核电产业的整体能力,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0.5亿吨。
我国将加快火力发电的技术进步,优化火电结构,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适当发展以天然气、煤层气为燃料的小型分散电源,预计2010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1亿吨。
我国还将大力发展煤层气产业,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发展,并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的开发和利用,预计2010年这三个方面的措施分别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亿吨、0.3亿吨和0.6亿吨。
据有关专家初步估算,2004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61亿吨二氧化碳当量,从1994年到2004年,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年均增长率约为4%。
我国将强化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建材、交通运输、农业机械、建筑节能、以及商业和民用节能等领域的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强化钢材节约,限制钢铁产品出口,推动生产企业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等国际合作。
方案指出,我国将大力加强能源立法工作,加快能源体制改革,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机制建设。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