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3月31日电(高立红、邢泉研)天津河西区检察院日前向该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该区“金色年代”娱乐城游戏厅开设赌场,非法收入1033万余元,其经理刘家旺已涉嫌犯有赌博罪。天津河西区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3月,刘家旺在天津河西区“金色年代”娱乐城游戏厅任经理。该游戏厅设有“天上飞地下跑”“超级金三色”“彩色电视”“空军一号”“森林之王”
“大轮盘”“牌机”等多种赌博机具及电脑,采用设定现金兑换筹码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刘某负责该游戏厅所雇员工的日常管理及来此进行消费的来客欠费“挂单”,赌场《银台日结算清单》《日营业收入汇总表》及赌机厂家按营业收入比例分成的结算确认、追回赌客欠债等。同年11月9日,天津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赌场进行检查,当场扣押各种赌博机具200余台、赌资24609元。
后经侦查证实,“金色年代”娱乐城游戏厅开设赌场,共非法获利1197万余元,扣除厂家提成,净获非法收入1033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家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303条之规定,应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