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6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发布两则处罚公告,武汉大学教授艾勇和中国民航大学教授张连顺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受到通报批评,并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3年,相关科研项目撤销。
国家基金委对两起剽窃事件的处理决定全文
昨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发布两则处罚公告,武汉大学教授艾勇和中国民航大学教授张连顺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受到通报批评,并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3年,相关科研项目撤销,张连顺还被要求在《物理快报》上发表声明道歉。
公告上称,艾勇的问题是:将本科生阅读文献的读书报告,以学术论文体例发表,其内容主要来自一篇文献,而自己没有做任何研究工作,抄袭他人论文的事实清楚。
张连顺的问题是:未承担或者参与科学基金项目,却利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名义发表论文,并且论文还抄袭他人成果。“其错误违背科学道德,不但对原作者造成伤害,也玷污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声誉,情节严重。”公告说。
监督委员会还公开了13起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与前两个处罚公告不一样的是,这13起科研不端事件均隐去了名字和单位名称,仅“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记者在武大和中国民航大学的官方网站中发现,两人的职称均为教授。张连顺系中国民航大学理学院教授,该院办公室白主任称,对张连顺抄袭并被查一事并不知情,也没有收到学校处罚张连顺的决定。艾勇是武大电子信息学院的教授,该院的办公室主任郭强说,艾勇抄袭被查一事学院已知情,但他称不知道学校是否会处罚艾勇。(记者柳志卿)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