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政府一直强调中国产牙膏中的二甘醇含量是安全的,但其他国家并不买账,“中国二甘醇牙膏”事件仍在不断扩大。日本新泻县19日宣布,他们从中国生产的某种一次性牙膏中检测出了有害物质二甘醇。目前,位于新泻县秋叶区的进口贸易商“岛仓工业所”已经开始主动回收用于宾馆、饭店的这一牙膏。
小小二甘醇引发的“毒牙膏”事件似乎有升级的迹象,从巴拿马到美国、从中国香港到日本,我们非常难以理解自己刷了那么多年也没事牙膏怎么就忽然与“毒”沾亲带故了呢?值得表扬的是我国相关部门在“毒牙膏”事件上的反映:卫生部组织了专家对牙膏中二甘醇的危害性进行了评估,证明二甘醇属低毒类化学物质,无明显蓄积性,迄今尚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的证据;国家质检总局也对二甘醇在牙膏中使用的安全性予以了明确肯定,并据此与有关国家进行积极沟通……比之于“苏丹红事件”、“SK-II事件”等质量危机上的政府公关看,主动多了,也高效多了。但问题是:令中国人信服的质量安全标准为何外国人不买账呢?
如果说一国对我国“安全牙膏”的打压是对自由贸易的报复性举动,那么,普遍性的不信任似乎就不值得我们盲目乐观和超级自信了。我更愿意把多国的这种“敏感”或“反射”看作是对本国消费者基本权益的一种惯性保护,即便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一种“过度保护”,但显然其背后遵循了一种相当谨慎而保守的逻辑:事关人命,宁信其有———这种逻辑在全球商品质量危机事件中历史性上演,而不单单是针对“毒牙膏”一例、更不单单是针对境外商品:2006年3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向美国境内的化妆品生产商发出通知,要求一些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注明“警告———该产品未经安全鉴定”字样,否则将受查处,收到通知的企业竟然包括欧莱雅、联合利华、宝洁等大品牌,FDA下发这一通知,主要是迫于独立研究机构“环保工作小组”的调查事实;至于西方国家动辄“禁售”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了。
在沸沸扬扬的“毒牙膏”事件上,有三点疑问值得我们反思:一是事实上“毒牙膏”事件不仅让国际消费者忧心忡忡,国内消费者也忐忑不安,我们在安抚国际消费者的时候,尽管国际化的危机公关也给了数据和理由顺便让中国消费者安心,但似乎缺少对国内消费者对等视角下的人文关怀,这从国内牙膏厂商强势话语可见一斑———只强调“合法”、“合标准”,却从不从人文情感的角度去关注整个事件中波动的国内消费心理;二是政府对出口商品质量危机的及时反映恰恰反衬出对进口商品危机的相对消极和滞后,我们应该还记得无论是苏丹红、超量氟化物还是石蜡油等问题上,都是先在国外被检测标准较健全的地区和国家首先禁售以后,才引起我国消费者、媒体和政府部门“关注”的,而这种“关注”几乎从未立马“闻风禁售”过、或是“提示消费者勿买”过,保护企业还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有时还真是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三是我们似乎还没有学会反思“标准差异”下的“过低标准下的贸易壁垒”,譬如,目前国内很多牙膏企业还在采用上世纪80年代的化工原料作为添加剂,但国际上已用安全系数略高的替代性原料作为添加剂了。二甘醇究竟安全不安全其实已经不是关键了,关键是我们能否借此事件为契机全
面修缮我们偏低的、过时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在WTO背景下,很多商品已经不是我们说安全就安全那么简单的事情了。
对于“外国何以不买中国牙膏的安全账”的问题,我们不必恐慌也不必过度忧虑,国际贸易中类似“二甘醇”事件的摩擦和冲突是很正常的经济现象,倒是站在中国消费者的立场上,我们相当期待有那么一天;中国消费者也可以在政府部门的理性支持下、态度强硬地不买外国疑似问题商品的安全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