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公司称是美容时操作不当引起的,“美容院”称买了产品帮人美容,自己也是受害者。
“我从隔壁的‘美容院’花了两百多元买了套化妆品,并在那儿做了美容,结果脸浮肿了,住院费三千多元,现在都不知道找谁索赔。”今日上午,还在省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张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诉苦说。
张女士告诉记者,6月7日下午,她在东岗路小区新生活美容院做完美容后,脸部就开始浮肿。第二天美容院就通知化妆品公司前来处理,中韩合资沈阳新生活实业有限公司驻太原办事处的张主任来医院看望张女士时称,这是加盟店的美容师做美容时操作不当引起的,他们不管,就连沈阳总部也说没责任。
当记者询问美容院态度时,张女士称,美容院是邻居开的,她是在这名邻居推荐下从其美容院买了产品并做美容的,但那家美容院现在还没有正式开业。“让邻居赔也不太合适吧?”她为难地说。
对此,新生活公司驻太原办事处称,公司产品都是通过年检的,不存在质量问题,这次事故是美容师操作失误引起的,加盟店应承担责任,并称这家美容院是他们的加盟店。
中午,记者前往东岗小区采访时,一听要找新生活美容院,门卫及很多住户都指着该院三号楼三单元一户民宅说:“那就是美容院,以前还挂着牌子,今天上午刚摘了。”对于此事,该美容院的相关负责人称,她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给公司交过钱,怎么能算加盟店?她只是从新生活公司买了产品给自己人做美容,发生这事,她也是受害者。
对此,新生活公司驻太原办事处的张主任说:“当初她称资金困难,公司就通融了一下,没让她交加盟费就为其挂了‘新生活’的牌子,没想到现在她这样出尔反尔。照这样,公司也不承认她从这里买的产品,患者跟我们更没关系了。”
“事情怎么会成了这样?我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张女士无奈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