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1号主席令发布自即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科普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科普法》分“总则”、“组织管理”、“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34条,明确提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总体目标,指出“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国家保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来“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并强调“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应该说,《科普法》是一个创造,一种创新。我们还没有看到世界上有别的国家制定过专门关于科普的法律文件。《科普法》的制定是针对中国国情所采取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二)
我们党十分重视科普工作。早在194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就明确规定:“奖励自由研究,尊重知识分子,提倡科学知识,欢迎科学人才。”边区政府第二届参议会通过的《边区科学事业案》则进一步规定要“组织科学团体,开展科学活动”,“出版通俗科学读物,普及科学知识”。
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成立的科学团体,大多以科普工作为己任。如1938年成立的延安国防科学社的宗旨是:“研究与发展国防科学,增进大众的科学常识”。1940年成立的陕甘宁边区自然科学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自然科学大众化运动,进行自然科学教育,推广自然科学知识,使自然科学能广泛地深入群众。”1942年成立的晋察冀边区自然科学界协会的中心任务是:“普及自然科学知识,推广先进生产技术。”
当时我们党的领导人也多次强调科学和科普工作的重要性。1940年2月,毛泽东主席在陕甘宁边区自然科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说:“今天开自然科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我是很赞成的。因为自然科学是个好东西,它能解决衣、食、住、行等生活问题,所以每一个人都要赞成它,每一个人都要研究自然科学。”陈云同志也指出:“自然科学的研究可以大大地提高生产力,可以大大改善人民的生活,我们共产党对于自然科学是重视的,对于自然科学家是尊重的。”“科学要大众化,要在广大群众中去开展科学工作。”1941年8月,朱德总司令在研究会第一届年会中发表演讲,说:“现在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的抗战建国过程中,不论是要取得抗战胜利,还是建国的成功,都有赖于科学,有赖于社会科学,也有赖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这是一个伟大的力量。谁要忽视这个力量,那时极其错误的。”同年10月,延安《解放日报》副刊《科学园地》创刊,德高望重的革命老前辈徐特立老人撰文《祝科学园地的诞生》,文中慷慨陈辞:“科学,你是国力的灵魂,同时又是社会发展的标志。所以,前进的政党必然把握着前进的科学。”当我们重温老一代革命家这些精辟的论述时,真是深深感到数典切莫忘祖,继往才能开来啊!
(三)
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9月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第43条明文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工业、农业和国防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总纲”第20条进一步明文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这说明在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就制定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举,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并重的方针。
1949年11月1日,中国科学院成立。同日,在文化部设立了科学普及局,领导科普工作。1950年8月,召开中华全国自然科学工作者大会,成立了“中华全国自然科学专门学会联合会”(简称全国科联)和“中华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简称全国科普协会)。1953年,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加强党对科普协会领导的通知》,指出:“科学知识的宣传,不但对人民群众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形成和迷信保守思想的破除,有其重要作用,而且在今后国家大规模建设时期中,劳动人民学习科学技术的要求将日益增长,群众性的科学普及工作必将有更大的发展。因此,科普工作是有意义的,应当引起党的重视,党应当建立对于各地科普协会的领导。”1956年,党中央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向科学进军”的伟大号召。1958年9月,全国科联和全国科普协会联合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决定两会合并,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协会(简称中国科协)。中国科协是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科协的任务主要有两个:一是科学提高,二是科学普及。
中国科协成立后,在开展群众性科普工作和城乡技术培训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期间,中国科协被迫停止活动。1977年8月,邓小平同志在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要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必须从科学和教育入手,因为在四化建设中,科学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同年9月18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指出“科学技术协会和各种专门学会要积极开展工作”、“必须大力做好科学普及工作”。中国科协于1977年9月26日率先召开了座谈会,并在12月召开了部分学会学术讨论会。1978年2月,中国科协主席团扩大会议召开时,其下属协会已有60多个恢复了工作。1978年3月18日,全国科学大会在北京召开,邓小平同志在大会上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知识分子是劳动者,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的全新观点,促进了科学事业包括科普事业的大发展。
1980年,中国科协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中国科协所属的全国学会达到100多个,地方各级科协组织也逐渐得到了恢复。1981年,中国科协首次提出“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目的是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其后,科普工作同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挂钩,科普事业逐渐繁荣。1986年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明确提出“科普”对全民族的意义。
199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1996年,中宣部、国家科委、中国科协下发《关于加强科普宣传工作的通知》;同年召开的中国科协“五大”向科技工作者提出了“以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为己任,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科普工作任务。
1992、1994、1996年,中国科协等对中国公众素养进行调查,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人口比例仅有0.3%。1999年,中国科协向国务院提出实施“2049行动计划”的建议,期以通过50年长期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到新中国成立100周年之际,达到中国成年公民人人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
2001年,我国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达到1.4%,2003年达到1.98%。
(四)
2002年《科普法》的颁行是我国科普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科普法》颁行5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依法科普”的视察检查工作,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全社会关注和开展科普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取得了新的成绩。更重要的是,从两个不同的渠道推动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出台。
一是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复函中国科协,对“2049行动计划”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应加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要有长远规划,也应有近期目标和行动措施。中国科协积极行动,会同中组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以及中科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领导小组,由周光召主席任组长,于2003年10月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了5个基础研究和6个专门研究课题的并行研究,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普所、中央教科所、中科院、社科院等11个院校和研究机构的21个研究团队近400名专家学者承担了课题研究任务。至2004年7月,研究工作基本结束,共完成了100余万字的21份研究报告。与此同时,还举办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国际论坛”、开通了网站、举办了电视大赛,选择了一些有条件的省市科协启动了试点项目等。
二是2003年8月起,以温家宝总理为领导小组组长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开始制定工作,在20个战略研究专题组中设了第19专题组“创新文化与科学普及研究”,汇集了来自中国科协、中科院、社科院、科技部和教育系统等40余家单位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分13个子课题进行了为期1年的研究,于2004年8月完成了50余万字的14份研究报告。专题组在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汇报时,提出《全民科学普及行动计划》(后改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重大专项建议,国务院领导同志表示赞成。
在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中国科协会同其他13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成立了起草委员会,开始起草《科学素质纲要》和《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础》两个核心文件。2005年3月,我有幸参与了《科学素质纲要》起草组工作,在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的直接领导下,通过认真讨论和研究,统一了《科学素质纲要》的体例,分为“前言”、“方针和目标”、“主要行动”、“基础工程”、“保障条件”和“组织实施”六个部分,完成了起草工作,经中国科协书记处和常委会修订通过,于2005年9月报送国务院审定。
(五)
胡锦涛总书记早在2004年6月2日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是科技工作的两个重要方面。”在2006年1月9日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指出:“把科技创新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使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接受科学技术的武装,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
2006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以及《“十一五”规划纲要》中都有“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建立科普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大力发展科普事业”的表述。
2006年2月6日,国务院颁发《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从《科普法》到《科学素质纲要》,从依法科普到科学素质建设,我国的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工作又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要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这四个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这四个基础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法规、队伍建设、检测评估工作,争取“十一五”期间,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有明显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到2020年,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初的水平;到本世纪中叶,实现我国成年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长远目标。
来源:中国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