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会长张小虞近日在上海召开的“2005上海嘉定论坛”上透露,中国汽车的保有量虽占全世界的1.9%,但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仅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就超过10万人,由此成为世界上交通事故多发的国家。
据报道,2004年我国公路通车里程为187万公里,拥有民用机动车辆近2700万辆,仅去年一年新培养驾驶员就达510万人,并且还在以年均12%的速度“高速”增长。
汽车工业发展与道路交通事故的居高不下,这是一对非常现实而又难解的矛盾。之所以难解,是因为在汽车工业大发展这突如其来的大好形势下,国人的素质尤其是享受汽车的人员素质却并没有跟上汽车发展的节奏,驾驶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对汽车使用的不合理性,以及汽车文化的缺失,导致人为因素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据统计,2004年因驾驶员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89.8%。每年有多达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说明我们发展汽车工业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付出的代价也是比较大的,我们的汽车文明距离世界水平还有较大的差距。
这至少表明,中国汽车文明亟待加大建设力度。有车族与无车族的冲突、高档车与低档车的冲突、本地车与外地车的冲突、普通车与特权车的冲突……如何构建人、车、路和谐的社会氛围,将成为中国汽车文化的重要内容。
那么如何构建和谐的中国汽车文化?中国汽车文化究竟有哪些内涵?制约中国汽车文明发展的症结究竟在哪里?这恐怕是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笔者以为,目前我们还不能孤立地、简单地看待中国的汽车文化,我们首先必须找到目前在汽车文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看到差距和不足,才能摆正位置,找准汽车文化发展的方向,这是问题的关键。
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我们的汽车工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国民享受汽车文明的时间还比较短,在应对汽车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还缺乏应有的自制力,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无论从观念上、法治意识及行为上,还存在较大的差异。
首先是观念上存在着差异。发达国家的汽车工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在逐步淡化汽车的社会地位,汽车主要作为交通工具来对待,人们对于汽车的拥有和使用已经习以为常。而我们对于汽车的功能,除了作为交通工具外,还“赋予”了一种身份的象征、实力的象征、特权的象征,这种观念上的差异,势必导致马路上的不平等、不和谐。其次是法律意识上存在着差异,发达国家讲究以人为本的交通意识,国民从小就接受规范的教育和引导。而我们只有学驾驶时才仓促上阵,灌输一些交通法规方面的知识,甚至有的法规培训和教育完全是在走过场,根本就没有打牢法规教育的思想根基,这种法规教育的浅薄性,势必导致交通法规意识的淡化。第三是行为上存在着差异。在我国,驾驶员闯红灯、违规驾驶、酒后驾车等行为屡禁不绝,开斗气车、开“英雄车”、开“霸王车”的现象也是随处可见,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低俗汽车文化的极端表现,也是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面对根深蒂固的陋习和思想观念的滞后,提升我国汽车文化水平决非一日之功。笔者以为,我们有必要现在就从娃娃抓起,从小学生抓起,增强汽车文化的教育,让汽车文化从小就进入他们的生活之中,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此外,我们还应当大力倡导文明,坚决抵制庸俗的、自以为是的、惟我独尊的汽车文化,尤其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观念,严惩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如此,才能让我们的汽车文化步入良好的循环、发展状态,从而逐渐达到人、车、路完美而又和谐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