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于29日在京成立。科技部万钢部长向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颁发了聘书。
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包括周光召院士等15位海内外恪守科研诚信、在相关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科技专家、科技哲学家、科技法律和知识产权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由科技部原部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徐冠华担任。
据了解,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包括:(一)分析、把握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文化、科学道德与科研诚信建设的基本形势;(二)分析、研究有关国家和地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情况;(三)在研究我国科技界在科研诚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等建议;(四)对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件的查处提出咨询意见。
万钢部长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发表了讲话。他表示,专家咨询委员会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适应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科技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而成立的。
万部长在讲话中从推进科研诚信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科技管理工作等方面着重介绍了科技部以及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谈到下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初步考虑时,万部长认为,要从健全法制、加强管理、促进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规范约束以及科技人员自身的道德自律等四个层面系统推动科研诚信建设工作。考虑中的近期工作包括:
(一)从国家层面尽快发布一个指导性文件,形成我国科研诚信的统一政策。
(二)进一步调整相关的政策,形成维护科研诚信、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三)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中的利益冲突。解决随着企业承担或参与承担财政性资金资助科技计划项目,以及产学研结合的深化,科技人员和科研机构所面临的利益冲突问题,建立和完善具有道德和法律双重约束力的利益冲突公示监督制度。
(四)加强对学术规范建设的宏观引导。加快编制国家层面的、可操作和可核查的科研诚信规范指南,明确科研诚信规范的基本内涵,以及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和处理程序中的规范责任等,实现对我国学术规范建设的引导作用。
(五)进一步发挥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的作用,推动其建立适合不同科研活动特点的科研诚信行为规范。学术团体要建立适合本专业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加强科技期刊、出版等单位的科研诚信规范建设。科研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适合本机构特点的科研诚信制度规范,引导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严格自律。
(六)适时推动科研诚信立法,提高科研诚信规范的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和约束力。
(七)全面建立科研活动承诺制度,完善科研诚信保证体系。在申请和承担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计划项目、发表科研论文或成果、申报国家奖励、参与学术管理与评价等科研活动中,应当签署遵守有关科研诚信规范的承诺。加强对履行承诺的监督,将科学技术人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作为基础信息纳入科技信用管理体系。
(八)建立科研诚信教育制度,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科技人员的职业教育体系。
(九)推动政府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科研机构以及学术团体建立健全专门机构和制度,依职权和程序受理有关科研不端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十)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十一)加强科研诚信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相关规则制定,为中国科学家参与国际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十二)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科研信用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逐步扩大公众对科技信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科研诚信建设接受科技界和社会的监督。
来源:科技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