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代言亿霖传销案日前终于有了个初步调查结果。《北京晚报》的记者从警方获悉,“亿霖传销案”目前已经侦查终结,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亿霖形象代言人葛优已经将50万元代言费全部退给警方。
按说,这事到这儿也就基本告一段落了。可看到报道中那些上当受骗者对葛优不依不饶的样子,我真有点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的感觉。
亿霖这件事,摊在谁身上,谁也不好受。毕竟“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没发成财到损失了本金,是个既丢面子又丢银子的羞辱之事。但上当者一定要学会“吃一暂、长一智”,要本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想法,总结经验教训,调整心态,平静接受此事。切莫要因为吃亏上当,着急上火,而转恨于代言的明星。
明星也是凡夫俗子,也不是能掐会算的神仙老道,所以葛优也上了当。因为亿霖公司在饭桌上的忽悠,使得葛优对于“合作造林”的事相当认可,一直认为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注:这些说法得到了办案民警的证实),所以葛优自己也购买了10亩林地。从这一点来说,葛优“没吃到羊肉反落了一身骚”,也是受害者。况且这件事被定性为传销案后,葛优也承受了十分巨大的心理压力。尽管他不是“明知亿霖传销骗人还为虎作伥”,但毕竟代言了广告,所以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葛优一直十分配合,对自己无意中“上了贼船”十分后悔。并将从亿霖获得的50万代言费用全部交给了警方。这些都进一步佐证了葛优也是受害者这一论点。
可为什么很多报案人在讲述受骗经过时,对葛优愤恨不已呢?
我想,这些人的愤恨不是没有道理的。葛优代言广告是在全国范围内播了很长时间的。可以说十三亿人民基本都看到过,或者听说过。那么多的人为什么没都跟着上当呢?如果换做张优、王优甚或其它明星来代言这件事,这些人难道就不会上当吗?这显然是个有待证明的话题。所以说,上当者,一定要平和心态,多从自身找原因。“我为什么上当了,别人怎么不上当?”得这样多问问自己。是不是自己的含欲、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够才导致自己上当的。钱是不是自己主动交给骗子公司的,而不是葛优强拉着你交的。
上当了,说明自己在某方面还存在弱点,应该总结反思,弥补自己的不足。把这事当成“花钱买教训”,眼光要朝前后。如果不从自身找原因,不总结自己,即使侥幸躲过了亿霖的骗局,也有可能日后别的骗局在等着自己。早上当,早发现,早总结,早改变,也许对自己是一件好事。如果想通了这一点,是不是应该感谢葛优呢?站在葛优的角度,他要是料事如神,知道日后会遭受那么大的打击,还会去盲目代言这件事吗?我想,如果葛优真的知道这是一件骗局的话,别说50万,恐怕500万、5000万,甚至打死他他也不会去代言这件事吧?
因为看了葛优主演的广告,受那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鼓动,才决定投资林地的说法,是荒唐也是站不住脚的。葛优说神州行好,你是不是也把手头的其它手机卡甚或手机给扔了换神州行呢?真听葛优的话换了神州行,那天发现信(听歌)号不好,或者神州行经营不下去了,你是不是得拿起板砖找葛优拼命去?滑天下之大稽!
社会是纷繁复杂的,考验着每个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别什么事都指望别人给指条道。走错路了,返回来,重新走,以后出门前先查查地图,把路线打听清楚,把准备工作做扎实,力争将来不再走错,这才是首选和应该的。而不是动不动就怪路修得太复杂、标记标志不清楚,如果这样,日后走错路、栽跟头的事还多着呢。
所以在亿霖传销这件事上,大众得给葛优一个喘气的机会,让他也总结总结自己,而不能痛打落水狗,把人一棍子打死。千万不要因自己吃了亏上了当而失去理性,对葛优横挑鼻子竖挑眼,做落井下石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