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物业的电话时,汤水军十分恼火:刚装好的新家住了才两个月,怎么就淹水了?他状告物业公司。昨日,记者看到了法院判决,认为淹水系楼上业主野蛮装修所致,与物业无关。汤水军无奈地说:“还得打一场官司。”
汤水军说,2003年10月,他在东西湖区金银湖畔买了套房,位于二楼。2004年8月1日,他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电话说他家淹水了。他赶回家中发现,地板上的水已经漫过鞋底,殃及正在装修的一楼,其天花板和墙面浸了水。
经疏通发现,下水道被一团白色油漆块堵住了。汤水军认为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于2005年6月告上法院索赔2.2万元。
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近日,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物业使用手册》已规定,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渗漏水,停水、停电、智能设备损坏,以及损坏他人物品并由此影响毗邻房屋使用或安全的,概由装修住户负责修复、赔偿。物业公司发现汤水军家中污水外溢后,及时通知了业主并进行了疏通,尽到了物业管理职责,不应赔偿。
前日,记者在该小区的工作日志上看到,此案发生前,该小区已4次发生因装修导致家中淹水。如今,一楼的主人多次找到汤水军,让他赔偿天花板和墙面浸水的损失。
因为楼上的住户都不愿承认那块油漆是自家的,汤水军很头疼。他说,要把楼上4家一起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