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卫生部印发了2007年《化妆品卫生规范》,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规范》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据悉,此次修订了化妆品禁、限用物质名单。《规范》将卫生部2005年发布的《染发剂原料名单》纳入到《规范》的限用原料名单中;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部分原料进行了调整,包括删除、
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此次修订增加了几种新的禁、限用原料的检测方法,如部分抗生素的检测方法,4种去屑剂的检测方法(水杨酸、酮康唑、氯咪巴、吡啶酮乙醇胺)等。修订中增加了两种防晒化妆品UVA防晒效果评价方法,一种是人体法,一种是仪器法。另外,还增加了防晒产品防水功能的测定方法和标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