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陆海空男军官07式礼服。 图片:新华社发(摄影:苗文宽)
本报北京7月4日电 朱水安、记者范炬炜报道: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全军换发07式服装的通知》,要求全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换装任务。
《通知》指出,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全军从2007年起换发07式服装。换发品种包括:礼服、常服、作训服和标志服饰。换发范围包括: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含士官、义务兵);士兵学员(含生长干部学员、士官学员);经中央军委批准列编的仪仗队、军乐团和文工团。换发时间为:2007年8月1日前,军官、文职干部和仪仗队、军乐团、文工团换发礼服;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地区和驻香港、澳门部队士兵、士兵学员,换发春秋常服、夏常服和标志服饰。2008年5月,其他部队士兵、士兵学员换发春秋常服、夏常服、标志服饰;10月,军官换发冬常服、常服大衣。2009年12月,士兵换发冬常服。作训服,从2008年起随服装发放期逐步换发。
《通知》还明确了07式服装的供应标准、发放办法以及启用时间和着装规定。其中启用时间为:2007年换发的服装,驻香港部队,从7月1日起启用穿着;除驻香港部队外的军官、文职干部和驻北京地区、驻澳门部队士兵,从8月1日起启用穿着。2008年至2009年换发的服装,发放同时启用穿着。
《通知》指出,全军换发07式服装,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实际举措,是关系军队全面建设和官兵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计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全军部队要大力贯彻从严治军方针,加强军容军纪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把我军正规化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