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妆品将实行产品召回制

王朝美妆·作者佚名  200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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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原料的要求更严格。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本月实施,昨日佛山举行全市最大规模的化妆品质量管理论坛暨新规宣贯会。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曾颖在会上表示,今年6~9月将连续开展全市化妆品专项抽检,重点打击经营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化妆品的行为、以及化妆品标签夸大宣传的行为。

化妆品厂数量全省第四

广东省食药监局保健品化妆品处处长郑彦云介绍,广东省化妆品产品品种和知名品牌数量均位居全国之冠,而佛山市目前有化妆品生产企业73家,从数量来看位居全省第四位,同时知名的大型连锁超市和化妆品连锁经营店大多都在佛山设有分支机构,美容美发企业发展迅猛,目前仅在禅城区登记在册的数量已经达到近4000家。

郑彦云介绍,《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新标准对化妆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在原料上,新规增加了790种禁用物质,现共有禁用物质1286种。同时,新规范还对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中的部分原料予以调整,包括删除、增加和改变限用条件等。 昨日,与会的佛山73家化妆品企业代表联名签署了化妆品质量安全承诺。

据介绍,今年全省化妆品的专项整治内容是烫发剂以及标示、假冒伪劣产品打击。

据悉,卫生部前日发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建立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如果产品出现重大卫生质量问题,应及时召回。该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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