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已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规范规定防晒产品SPF值高于30的也只能标注30+,而不能标注实测值。但是记者昨日走访沪上一些超市和化妆品专卖店后发现,有部分进口品牌的防晒产品依然标着SPF40、SPF50。
根据《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当所测防晒化妆品产品的SPF(防晒系数)值高于30,且减去标准差后仍大于30,最大只能标注SPF30+,而不能标注实测值。但是,为了给生产企业提供一个更改标识的过渡期,卫生部又在关于实施《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表示,从2009年7月1日起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必须符合这些新规定;2007年7月1日前已经获得卫生部批准的防晒产品,在批件到期前生产或进口的,若其防晒功能标识与批准时一致,可销售至产品有效期截止日。
近日,记者在华联吉买盛莘庄店看到,旁氏、新碧、大宝等十几种品牌的防晒产品SPF值全都在30+以下。据销售人员介绍,已经听说了有关SPF值最大只能标30+的规定,其实普通消费者使用SPF值30的防晒产品就已经足够了。不过在丝芙兰化妆品正大广场店内记者看到,资生堂明效防晒霜标注着SPF50,娇韵诗的一款清透美白防晒乳SPF值为40。有意思的是,倩碧的日用清爽防晒隔离霜包装盒上明明是“SPF40”,可在其中文标签上却写着“SPF30”。
从怡佳美容用品(上海)有限公司倩碧产品公关部了解到,中文标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已经作了修改,可外盒上的标识是外国生产方的标注,不过公司会在2009年大限之前采取措施将标识完全更改过来。
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商会副会长杨志刚告诉记者,防晒产品的SPF值大于30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因为SPF值过大会对人体皮肤产生较大刺激。而且,一些生产商标注的高防晒值里面其实是有水分的,《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对乱标SPF值起到了规范作用。
另据了解,由国家卫生部制订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也将于近日正式出台。该《规范》明确规定了化妆品标签标识的禁用词语,届时,“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词语将被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