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协近期投诉统计显示,医疗美容投诉呈持续上升趋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消费热点问题。省卫生厅在日前的一次市场监督中也发现,97家医疗美容机构中有20家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占开展医疗美容机构总数的10.9%;无医师职业证书和主治医师不符合条件的占20.8%和25.9%。近日,省消协发布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安全消费和自我保护。
消费者贾女士花8000元钱在一家美容中心做了“光子嫩肤”,结果面部皮肤被毁损,4个月白天不敢出门。她先后到北京、上海、西安等地治疗,但毫无起色。从投诉情况看,一些美容机构夸大宣传,打出“一次成功”、“全球最好的设备”等招牌,但事实上名不副实。消协提醒,医疗美容肯定会有风险。
漂亮姑娘小韦做完隆鼻手术,发现鼻子歪斜难看。小韦要求全额退还手术费用,却遭到整容医院拒绝,因为协议书上已经明确“所付钱概不退还”。省消协提醒,部分美容院在手术前故意不向治疗者说明,或在合同中不规定手术失败后的责任;还有的利用格式合同规避风险。
李小姐交了10万元在某美容院注射了美白、减肥针剂,打完第一针就出现脱发、手脚颤抖、色素沉着、口腔溃疡、皮肤溃烂等并发症。经查,该美容院没有清毒设施,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进口产品也没有批号、手续和中文标识。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有着严格的界限,后者对设备、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很高。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科工作经历。但是一些美容院设备简陋、消毒条件差,擅自从事医疗美容项目,容易引发事故,给消费者造成身心伤害。